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康欽如)完成首批入戶調查後,南寧住房局下一步還有何動作?對調查中發現的部分經濟適用住房業主存在的違規行為,南寧將如何處理?昨日,南寧住房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張振宇就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調查行動中的一些熱點問題接受專訪。
調查依據是什麼?住房局管申購也管售後管理
南寧晚報:南寧住房局組織此次入戶調查行動的依據是什麼?
張振宇:經濟適用住房是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重要組織部分,購房人對經濟適用住房只擁有有限産權。凡是享受到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的購房人,都有義務按規定接受政府相關部門(住房局)的動態管理。住房局不但在居民申購的過程中要履行好政府部門職能,嚴格按規定審查、核查,而且在售後經濟適用住房的使用上也要管理好。入戶調查是住房局履行經濟適用住房使用中管理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
業主不在家咋辦?房門上貼住房調查通知書
南寧晚報:入戶調查遇上住戶不在家怎麼辦?
張振宇:對於不在家的住戶還會再次登門拜訪,如仍未成功,調查人員將在被調查對象房門顯著位置貼上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使用情況調查通知書》,請房主即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持身份證和有關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材料到南寧市星光大道37—1號3樓南寧市房地産監察支隊接受調查;逾期將按有關規定處理。也可以打電話先諮詢,電話: 4853611。
有多處房産咋處理?未滿5年責成退出經適房
南寧晚報:一些經濟適用住房業主同時還在它處擁有房産怎麼處理?
張振宇:經查實確存在違規行為的家庭,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未滿5年的,責成其退出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按相關政策回購;對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滿5年的,將責成其補交土地出讓差價,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的全部産權。
如何落實政策?6月出臺經適房管理細則
南寧晚報:南寧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戶的身份比較複雜,涉及拆遷戶、轉業幹部、教師等,政府將如何落實政策?
張振宇: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部分業主的身份比較複雜有一定的歷史原因。政府在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同時,也會考慮到歷史原因對此類特殊群體的違規行為採取人性化處理方式,如補交差價款。但具體落實措施將由市人民政府決定,最遲將於6月出臺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細則,對南寧經濟適用住房中存在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調查分為幾個階段?將分三個階段對經適房情況調查
南寧晚報:完成對鳳嶺·在水一方等三個首批接受調查的小區後,住房局下一步的動作是什麼?
張振宇:本次對富寧新興苑、澳華花園、鳳嶺·在水一方三個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入戶調查僅是整個調查工作的第一個階段。整個工作分三個階段。第二階段將對2004年至2007年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情況進行調查;第三階段將對1994年至2004年期間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情況進行調查。與此同時,南寧住房局還對廉租住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是否存在轉租、出借、閒置等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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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經營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只能自住,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申請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5年內,其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內因特殊原因確需出售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合同約定回購。回購價格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
回購的房屋繼續作為經濟適用住房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售。
申請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5年後,其經濟適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當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購買面積超過保障面積部分的價款)差價的60%向政府交納相關價款;在相同價格情況下,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可優先回購;申請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納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産權,並憑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産權變更登記手續;市房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憑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相應在其房地權證上登出原注記。申請家庭向政府交納的相關價款由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收取,作為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基金,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
在限制交易期限內,因繼承、離婚析産、法院裁定、判決等鬚髮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經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審核後,可辦理交易過戶手續,但房産性質仍為經濟適用住房,必須按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從原房屋所有權證取得之日起計算。(摘自《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數字説話
南寧市自1994年開始實施安居工程建設。15年來,南寧市經濟適用房項目累計共建成45297套住房,總投資57.83億元。全市4.5萬多戶住房困難家庭及被拆遷戶得以安居樂業。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政策也在不斷的探索中走向完善。
從2004年《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管理暫行辦法》到2009年《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出臺,南寧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從常住城鎮的“中低收入家庭無房戶”向“低收入家庭無房戶”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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