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鰉魚”當事人:找店家理論還挨了打
小票顯示結賬時間是2月9日晚9點13分。結賬顯示應付金額是10302元,一共11個菜,一個果盤,3個酒水飲料,一個鍋底。小票上,花卷2份32元,青拼3份84元,茶樹菇2份64元等等,這些看上去似乎都很正常。讓人驚訝的是三份鐵鍋燉。一份名為“雅羅鐵鍋燉”,單價是298元,數量是5.58斤,價格是1662.84元。“趕條魚中段鐵鍋燉”,單價同樣是298元,數量7.65斤,價格是2279.7元。最貴的還數“鰉魚中段鐵鍋”,單價高達398元,數量是14.4斤,價格高達5731.2元。...[詳細]
- “天價魚”事件尚未塵埃落定應反思
- 涉事飯店被查處、相關部門負責人被問責都是他們應該付出的“代價”。本來就是一頓飯的事兒,結果弄成一起公共輿情事件。從最初調查的“合法經營”,直到市政府介入最終認定為“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惡劣事件”。現在基本事實已調查清楚,接下來反思必不可少。...[詳細]
- 草率的調查,是對城市形象的“二次傷害”
- 從沒有問題,到嚴重違規,一條翻來覆去的魚此刻應該能夠消停一會兒了。據新華社2月21日報道,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有關部門再次發佈調查報告,此前發生的“天價魚”事件是一起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惡劣事件。飯店被停業、罰款5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調查,此次調查結果幾乎全盤推翻了第一次發佈的“飯店明碼標價不違規”的調查結果。...[詳細]
- 天價魚遊不進法規與道德的兩條河流
- 哈爾濱天價魚事件,曝光以來不斷反轉,至今難言塵埃落定。最新説法是此店的餐飲證照已過期,店方的結帳單是服務員代簽,導遊帶客有提成。一條天價魚游來游去,就是露不出有無宰客的真相。每一起網路熱點,最終能將當事方的裏裏外外翻個遍,好像一個人若有不好,圍繞他的一切都是不好的,這個行業、這個城市都不好。...[詳細]
- “天價魚”調查的難度到底有多大?
- 為何涉事飯店所售的鰉魚價格明顯高於其他商家,而還能在市場競爭中存活?為何網上“點評”口碑較差的“高價”餐廳仍然客源不斷?“虛高”的價格中是否隱含了“黑色産業鏈”?調查的難度到底有多大,輿論的風向為什麼總是被媒體帶著跑?...[詳細]
- “天價魚”官方調查又跑輸媒體
- 2月15日晚,哈爾濱相關部門在初步“説法”中稱,因未能聯繫到消費者陳先生,只能對涉事飯店方面進行取證;可當天新京報記者卻順利地聯繫上了消費者陳先生。2月17日晚,當地調查小組公佈的結果也是在新京報報道之後才發出——新京報2月17日見報稿件稱,“天價魚”涉事飯店餐飲許可證已過期。為何當地官方沒聯繫上的人,媒體聯繫上了;為何當地官方沒發現的問題,媒體發現了?這説明,當地的調查又走了媒體調查之後。...[詳細]
- “天價魚”飯店服務員:已無人到府就餐
- 法晚記者在哈爾濱市江北區走訪發現,據初步統計,江北區大約有30余家漁村飯店。在距離涉事飯店約700米處,有一家同樣位於松北大道的獨棟獨院的漁村,營業規模較大,裝修風格也較為豪華。...[詳細]
- “天價魚事件”劇情逆轉 調查組認定餐館沒違規
- 據飯店方反映消費者陳某在進店點餐過程中,飯店方大堂內設有相關食材價格公示,屬明碼標價,並向消費者陳某告知其所點食材價格,陳某並無異議。關於媒體關注的鰉魚價格398元/斤是否存在違規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一章第三條關於“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及第一章第十一條關於“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的權利”等規定,鰉魚銷售價格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範疇之內,屬於經營者自主制定的市場調節價。...[詳細]
- 起底天價鰉魚:沒人賣純種 最貴30元每斤
- 關於鱘鰉魚的價格,王洪波介紹説:“在其他地方,2斤左右的鱘鰉魚市場前景好一些。3斤以上到10多斤的,市場不是很好。普通家庭買魚不會買這麼大的,因為吃不完。現在養殖戶養大型鰉魚,基本上都是做魚子醬。等到鰉魚性成熟以後,養殖戶將其殺掉取卵做魚子醬。2斤左右的鰉魚,在湖北的裝車價是11.5元/斤。北方對於鱘鰉魚的認識度比南方高些,魚的價格稍貴些。2斤左右鱘鰉魚的裝車價約為15元/斤。”...[詳細]
- 哈爾濱“天價魚”事件追蹤:當事人稱功能表簽字造假
- 在4分鐘不到的通話時間裏,陳先生簡答回答了記者幾個問題。他告訴記者,他當初微網志上發的內容完全屬實,情況就是微網志上説的那樣。那個鰉魚的斤兩,還是10.4斤,店方絕對是搞錯了。至於店方出示的一個簽了“陳”字的功能表,陳先生表示,“那肯定不是我簽的字,這個可以做筆跡鑒定!”...[詳細]
- 哈爾濱導遊:帶人到"天價魚"餐廳能拿60%提成
- 一名哈爾濱匿名導遊小麗(化名)對重案組37號探員稱,自己曾經做過導遊,往上述漁村帶人會有60%左右的提成。不過此説法未得到店家的證實。...[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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