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魚”飯店服務員:已無人到府就餐
發佈時間: 2016-02-17 16:11:05 | 來源: 法制晚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消費者陳先生接受央視採訪 央視截屏
▲陳先生在“北岸野生漁村”飯店就餐時的包間 網路圖片
“天價魚”飯店服務員:已無人到府就餐 法晚調查附近飯店 鰉魚價格不分部位和季節而變 附近飯店:鰉魚每斤98元
針對哈爾濱“天價魚”事件,松北區的專項調查組15日發佈通報。但通報發出後,當事消費者指出功能表簽字造假、魚的斤兩存在問題等。
昨日,法晚記者來到涉事“北岸野生漁村飯店”調查發現,店內人員對該事件均表示“不知情”,並稱因為受事件的影響,飯店無人到府就餐。此前,“天價魚”涉事飯店鰉魚的價格為398元/斤,而在附近的一家同等規模飯店,鰉魚的價格為98元/斤。
“天價魚”飯店服務員:已無人到府就餐
昨天午時,法晚記者來到涉事飯店“北岸野生漁村飯店”。該飯店位於哈爾濱市松北區松北大道與世茂大道環島附近,周邊有太陽島、冰雪大世界等景區,且附近還有連鎖賓館等。記者下午從冰雪大世界駕車開往北岸野生漁村飯店,用時6分鐘。
記者發現,該飯店目前仍在繼續營業。飯店大廳中間有一個魚池,池內有多種魚類,旁邊還有一條已經加工過的魚。飯店一樓沒有卡臺式的散桌,均為包房,共有3個。
記者在現場並沒有看到該商家的老闆和經理,兩個服務員在包房內休息,也無人接待,店內僅有2名30歲上下的男性自稱來幫忙看店。其中一人告訴記者,飯店就餐人數受天價魚事件的影響很大,已經無人到府就餐。“現在沒生意啊,你看這哪有人來吃飯啊?老闆也沒來飯店,他生病打針去了。”
法晚記者注意到,在點餐臺旁邊放著的展架上面標明“店長推薦驚爆價,本店特色”、“因為稀有所以名貴,因為野生所以健康。”
根據飯店提供的價目表顯示,共有25種魚類,價格與網上公佈的相符。其中,鰉魚為398元/斤,是該店價格最貴的魚類。在25種魚類中,僅有小江鯉等4種魚88元/斤、98元/斤外,其他魚均為百元以上。
另外記者發現,賬目表上並沒有鰉魚魚頭,而是在魚池旁的冰櫃內,放置了一塊黃色的紙殼,上有手寫字體“鰉魚頭498元/斤”。據中新社報道,該手寫價格標簽是後放上的。
調查 附近700米一家飯店 鰉魚價格98元/斤
法晚記者在哈爾濱市江北區走訪發現,據初步統計,江北區大約有30余家漁村飯店。在距離涉事飯店約700米處,有一家同樣位於松北大道的獨棟獨院的漁村,營業規模較大,裝修風格也較為豪華。
記者在該飯店看到,飯店大堂內展示著一條鰉魚,大約有1米長。飯店的大堂經理告訴記者,這條鰉魚大約有100斤以上,價格為98元/斤,烹飪方法不是鐵鍋燉,而是炒菜類的菜品。
經理告訴記者:“在‘天價魚’事件之後,生意沒有受到影響,就餐人數與之前沒有明顯差別,有的顧客還會特意來到大廳的明檔魚類展示臺,看看鰉魚的長相,説‘原來這就是號稱天價的鰉魚啊’。”
經理稱,事件之後有人慕名而來品嘗鰉魚,經理介紹,店內鰉魚燒馬鈴薯是特色菜。
大堂經理向記者介紹,冬季鰉魚的價格的確會有所上漲,但是幅度不大。個頭偏小的鰉魚價格可能還會低一些。
飯店經理:冬天不漲價 整條魚價格不分部位
對於“北岸野生漁村”內鰉魚魚頭398元/斤,比這家飯店的鰉魚要貴上300元的情況,這位經理回復,“我們家沒有這麼貴。而且整條鰉魚不管什麼部位,都是一個價格,98元/斤。除非是像鰉魚籽這類食材的價格會貴一些,因為它比較稀有。”
此前,“北岸野生漁村”表示“鰉魚冬天的價格要高一點,進價大約一百七八十元,再加上成本的話,就得三百多。”對此,該大堂經理表示不認同,“我家的價格都是明碼標價,冬天也沒什麼大的浮動。不管是外地遊客還是本地市民,一律相同對待,就是98元一斤,不存在什麼貓膩。”經理説。
這位經理説,因為冰雪大世界等冬季旅遊景點,冬天外地遊客來哈爾濱旅遊的人數多,在冬季接待的旅行團會多一些。
批發市場:整條魚批發價每斤約30元
另外,法晚記者從哈爾濱市哈達海鮮批發市場了解到,哈達市場內鰉魚較少,“即使進貨了也賣不出去,因為鰉魚大多數個頭大,即使老百姓買回家也沒法處理。”一位批發商告訴記者,“10多斤的鰉魚批發價大概是30元,但是到底是純正的鰉魚還是養殖的就不好説了。”
另外,該批發商告訴記者,在冬季,鰉魚價格上漲的原因還包括交通因素、捕撈難度加大、數量減少。
該批發商説,“商家或許有自己的供貨渠道,市場上也有從湖北進貨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加上空運的費用,成本就會更高一些。”
最後批發商説,鰉魚市場“説道挺多”。
進展 涉事飯店 承認代客簽字
16日,江蘇常州遊客陳某接受了央視的採訪,他表示“希望還自己一個公道”。
陳某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誰先動手是一個非常好解決的問題,我們有一個付錢的過程,在這個付錢的過程中,只要把這一個監控提前大概十五分鐘,所有的我網上説的事實,這個監控都可以看到。”
陳某還表示店家展示的顧客簽字,並不是他的字跡。陳某説:“店家説那個簽字是我簽的,我可以自始至終地説,我從頭到尾沒有簽過任何的字,望黑龍江方面把這個紙條保留下來,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對字跡進行鑒證。”
根據此前央視的最新報道,北岸野生漁村方面表示確實不是陳某簽的字,“是他委託我們店方簽的”。
陳某接受採訪時表示,當時在點菜的時候,跟點菜員説人少,點菜員卻不斷地説菜不夠。在點菜過程中,陳某要求那個魚只要七斤左右,但是那個刀沒按照陳岩指定的位置切下去,一刀下去之後變成10斤4兩。而官方調查情況説明中提到,單據上顯示鰉魚中段標注斤數為14.4斤。
可是陳某説:“根據我手上的證據,這個指示牌是放在一個角落裏,我們一共有15個成人6個小孩,服務員不斷説我們點的菜不夠不夠,在點菜過程中,我主動要求那個魚只要7斤左右,但是他給我一刀下去以後,沒按照我指定的位置下去,一下去以後過秤就是10斤4兩,這個10斤4兩,我可以拿我的人格擔保。”
新華社連續兩天發文 評“調查不能爛尾”
連續兩天來,新華社連續發文,關注“天價魚”事件進展。
昨日,松北區的初步調查報告發佈後,新華社發表評論《“天價魚”事件調查不能爛尾》。文章表示,既然是民事糾紛,就應當有當事雙方的聲音,監管方或者協調者才能做出中立客觀的判斷。這則通告在消費者一方“缺席”的情況下倉促出臺,未免失之於草率,自然難以讓公眾信服。
15日,新華社也發表了題為《旅遊業監管不能脫韁》的評論文章。文章表示,從多起類似事件看,監管部門的反應和初始態度往往遭到詬病。物價、工商等部門缺乏橫向協作,屢屢陷入事前缺乏有效管理,事中不能及時應急,事後難以查缺補漏的尷尬。受此所困,遊客往往陷入迴圈投訴、無人救急的窘境。(記者 張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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