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級別定捐款 教育基金被指“非自願”
8月8日,東莞大朗鎮的教育局以發展教育事業為名,在全鎮搞了一個大型募捐活動,不僅在全鎮範圍內發放了傳單和通知,還在電視上滾動宣傳,可以説教育募捐的活動已經是家喻戶曉的了。可是,這個出發點是做好事的募捐卻遭到大部分捐錢者的反對。有知情人投訴,其實他們捐款都是被自願的,而且還設置了很高的標準。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3000,其他在編合同制人員、合同制人員2000,合同制以下人員自願。...[詳細]
- 權力之下,募捐何時有了“最低消費”?
- 在領導的權力威懾之下,募捐出現“最低消費”也不足為奇,而所謂的“參考標準”,“全憑自願”更是成了一句空話。因此,要將基層黨員幹部從“被要求捐款”的“苦海”中解救出來,讓獻愛心擺脫“最低消費”的話,就必須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讓權力無法左右黨員幹部獻愛心的真實意願,只有這樣才實現真正的“自願獻愛心”。當然,沒有“最低消費”的募捐也才能算是愛的表達和傳遞。...[詳細]
- 募捐設置“最低消費”折射權力怪圈
- 原本是“奉獻愛心、溫暖他人”的慈善捐款,卻成為了公開的“攤派”。原本是“量力而行”的自助捐款,卻成為了“明碼標價”的“最低消費”。這既讓人感到反感,讓捐款“變了味兒”,又讓人“有苦説不出”。設置了“最低消費”的募捐,折射的是權力怪圈。...[詳細]
- 慈善募捐豈能設“最低消費”
- 捐款是好,強捐則大謬。一旦預設數字化政績目標,層層加碼的愛心,就可能成為以慈善為名的巧取豪奪。...[詳細]
- 莫讓”最低消費“折了募捐的味兒
- 慈善公益,自願性是基本原則。權力的強行介入,非但不能“點石成金”,反倒會産生不良影響。捐款,本是在自願條件下愛心的體現,是回報社會的美德一種美德,對任何人都不應有強制性。而強制捐款或是對捐款規定數額,狠有可能會在無形中讓捐款者産生逆反心理,將愛心變成了任務,剩下的只能是冷漠甚至是反感,讓愛心降低了價值。...[詳細]
- 設“最低消費”的募捐離慈善有多遠?
- 何謂募捐?説白了,就是一種善行,一種愛的奉獻。2008年汶川地震,舉國上下紛紛伸出援助之手,捐錢捐物,共度難關。在那場聲勢浩大的賑災捐款裡,人們看到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看到了戮力同心、眾志成城,不管是捐款上億還是奉獻幾元,在慈善的天平上他們是等值的。...[詳細]
- 捐款設“最低消費”是變相強捐
- 強捐者從不承認自己是強捐,總會把“自願”當成一塊遮羞布,大有“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意味。東莞大朗鎮教育局也承認,“標準”確實有,但只是“參考標準”而非“執行標準”,實際操作時“一切還是以自願為原則”,並斬釘截鐵地表示,“參考標準”並非出自“領導指示”。...[詳細]
- “被捐款”不只是傷害公益
- 面向單位或者社會開展募捐,是件關於慈善的事情。比如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無論是單位還是普通民眾,聽到消息,有錢的在出錢,有力的在出力,其間感動社會的人物不少。但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局這一回募捐,卻讓人感覺殊異,正如網友所問:即便是倡導尊師重教,即便要募捐,有必要設立募捐最低標準嗎?這不是強捐也難逃變相強捐之嫌!...[詳細]
- 設“最低消費”的募捐是道德綁架
- 捐款本是體現社會和個人愛心的慈善活動,每個人在充分表達自己的愛心的同時,也需要考慮自己的經濟情況,慈善活動的真正意義不在捐款多少,而在於自己能力大小和心意的多少,然而,這次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局發起的慈善募捐,著實讓人有些如鯁在喉,因為此次募捐竟然設了2000元的“最低消費”。...[詳細]
- “最低消費”的募捐歪曲了慈善本意
- 雖然涉事教育局回應稱,“最低消費”標準只是參考標準而非執行標準,但其標準的依據卻耐人尋味:有領導捐8000元,圖個好意頭,下面就一層層來……我們也只是倡議而已。可見,這種由領導帶頭“示範”,然後“層層來”的募捐,其實已經很難説是一種自發自願的慈善活動,而更像是攤派——名為倡議與參考標準,但在實際情況中它很難不異化為被認真落實的執行標準。...[詳細]
- 募捐設“最低消費”強扭的瓜不甜
- 英國詩人阿狄生説,慈善是心靈的而不是手的美德。可在大朗鎮教育局,權力之手卻給捐款設“最低消費”,企圖靠變相攤派積累“政績美德”。如此作為,讓公益慈善變了味。...[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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