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募捐豈能設“最低消費”

發佈時間: 2014-08-19 10:46:32   |  來源: 四川線上   |   作者:鄧海建   |  責任編輯: 君君

 

正科級6000元,正股(副股)級3000元,合同工2000元……這不是發獎金,而是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募捐活動的“捐款參考標準”。這個由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局發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開展以來遭到了來自鎮政府基層公務員的質疑——教育募捐竟設“最低消費”?

(據8月18日《廣州日報》)

跟所有強制捐款的事後説辭一樣:地方部門坦誠“標準”確實有,但只是“參考標準”而非“執行標準”,實際操作時“一切還是以自願為原則”。這樣的解釋,不過此地無銀罷了:既然自願,何苦列個參考標準?又是表格、又是短信,這是“自願”的架勢嗎?這個參考標準,理據何在、為誰參考?

有趣的是,大朗鎮教育局還解釋了此“參考標準”的來歷:“沒説依據什麼來定這個標準,有領導捐8000元,圖個好意頭,下面就一層層來……我們也只是倡議而已。”好在領導捐的是8000元,要是一高興捐個幾十萬,那下屬都別活了,砸鍋賣鐵也來不及。這裡有兩個問題:一是層層定價的捐款通知,究竟是不是“領導意思”、領導有沒有權力表達這個“意思”?二是如此揣摩“領導意圖”的通知,執行走樣中的“理解錯誤”,究竟是偶然還是必然?再説,明知走樣而不聞不問,是否有心照不宣的默契?

捐款是好,強捐則大謬。一旦預設數字化政績目標,層層加碼的愛心,就可能成為以慈善為名的巧取豪奪。此前有媒體消息説,去年北京房山區某居委會曾有一位工作人員,為完成一個名為“博愛在京城”的捐助活動下達的指標,只得從自己的工資中拿出一部分進行墊付。調查發現,房山區紅十字會與街道以及社區之間,存在層層攤派募捐指標的情況,如果基層單位完不成,則需要基層幹部掏腰包自行消化。凡此種種,並不鮮見。愛心捐款是沒有“最低指導價”的,真要分類定價下去,不過是權力攤派的遊戲罷了。這種飲鴆止渴的權力思維,起碼有兩重負面效應:一是愛心變味,令慈善背上惡名;二是驕縱了“權力融資”的非理性,但凡缺錢,都能一紙公文化解難題,程式正義被虛置。

教育捐款,口頭上稱自願,實則卻像強捐。好在一切有跡可循,“最低消費”也是究責的舉報信,就等著有人去拆開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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