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級6000元,正股(副股)級3000元,合同工2000元……這不是發獎金,而是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募捐活動的“捐款參考標準”。這個由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局發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開展以來遭到了來自鎮政府基層公務員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設“最低消費”?(8月18日《廣州日報》)
這起案例中,雖然涉事教育局回應稱,“最低消費”標準只是參考標準而非執行標準,但其標準的依據卻耐人尋味:有領導捐8000元,圖個好意頭,下面就一層層來……我們也只是倡議而已。可見,這種由領導帶頭“示範”,然後“層層來”的募捐,其實已經很難説是一種自發自願的慈善活動,而更像是攤派——名為倡議與參考標準,但在實際情況中它很難不異化為被認真落實的執行標準。
該局對此次募捐不可謂不重視,啟動儀式過後,又是向全鎮各機關單位、村委、企業發放倡議書,又是通過電視宣傳片向該鎮的民眾播報,還有面向公職人員的“捐款參考標準”,於此可以説,這個美其名曰為幫助教師的募捐活動,其實已悄然變成一種任務。在這樣一種特殊的氣氛之下,募捐活動偏離慈善內核也就見怪不怪。類似的將慈善活動當作任務的做派,同樣不少見,它所對應的不過是一種由來已久的行政慣性。儘管它可能在特殊時期或特殊情況下,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取緊急資源,但就長期而言,它的負面影響卻值得警惕。
首先,它只能是特殊時期和非正常的情況之下的逼不得已之舉,否則不僅容易製造倡議方的公信危機,也違背了慈善的本意,很難獲得真正的支援。在現今條件下,這樣的按人頭標準計算的“慈善”顯然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其次,這樣一種由政府部門發起的設置標準的慈善獲得,往往會加劇社會對於慈善觀念的誤導,形成負向的慈善示範。現實中,但凡名人捐贈,捐多少,怎麼捐,往往會習慣性引發質疑與偏見,受到種種“標準”的批評,這種慈善觀念的成長滯後或説迷失,不過是類似強制性捐贈標準作用下的一種投射。從長期來看,它必將影響到社會慈善觀念的健康成長和慈善生態的正常發育。因為,一旦慈善可以借助這種標準輕易實現,那麼從自發自願出發的健康慈善觀念就不可能萌發,慈善也就不能真正贏得全社會的參與。
經歷過歷次大災大難慈善活動的洗禮乃至社會輿論對於類似強制標準現象的批評,為何還會出現設置最低標準的捐款倡議?這裡面除了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的內部倡議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和不可抗性,在根本上仍是相關負責者把手伸得太長,無所不包的思維在作祟。這些看似不經意的“小細節”,再次説明簡政放權,不僅意味著權力的下移,更意味著一種對既有邊界的恪守,比如懂得在權利面前止步;另一方面,如此硬性要求的募捐,也在叩問一些行政部門習慣性的行事方式,對於教師的幫助,是否僅靠教師節這樣的節點來發起募捐?財政支援如何發力,慈善如何真正實現社會化運作?等等,都是一紙荒唐的最低捐贈標準所映照出的慈善之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