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最低消費”的募捐離慈善有多遠?

發佈時間: 2014-08-19 10:44:31   |  來源: 荊楚網   |   作者:吳琪琪   |  責任編輯: 君君

 

正科級6000元,正股(副股)級3000元,合同工2000元……這不是發獎金,而是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募捐活動的“捐款參考標準”。這個由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局發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開展以來遭到了來自鎮政府基層公務員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設“最低消費”? (8月18日《廣州日報》)

何謂募捐?説白了,就是一種善行,一種愛的奉獻。2008年汶川地震,舉國上下紛紛伸出援助之手,捐錢捐物,共度難關。在那場聲勢浩大的賑災捐款裡,人們看到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看到了戮力同心、眾志成城,不管是捐款上億還是奉獻幾元,在慈善的天平上他們是等值的。

東莞市大朗鎮教育募捐活動的“捐款參考標準”,或許本意是好的,設了“參考標準”,就會得到更多的捐款,給更多的人以幫助。但是,捐款設限這種行為顯然是在慈善的道路上跑偏了,慈善本身是一種自願行為,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一千元是善行,一角錢也是愛心。如果捐款變成“強行攤派”,那麼善行也就變了味,執行起來多了幾分不情願,少了幾分善意和奉獻。

是否捐款和捐多少都應該是本人自願,不該有“參照標準”。一塊,一百,一萬,一千萬,一億,只是一個數字而已,而這些數字背後,都是有著相同的目的,就是讓需要的人得到幫助。捐款人可以根據自身的經濟情況決定捐款多少,有1000萬的人捐100萬和有1000塊的人捐100元,能説他們的愛心不等值嗎?

愛心不是物品,不能稱斤論兩以金錢多少衡量,沒有貧富差距,捐一元、一百元和一千萬沒有什麼區別!如果捐款強制設限,將募捐設“最低消費”,分出三六九等,那麼善行也就變了味,變成了攀比和指令,隻會與慈善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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