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快遞新規引起社會熱議。
自3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其中,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及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行為被明令禁止,違者最高將面臨3萬元的罰款。這項新規一齣,引起社會廣泛熱議,社會輿論褒貶不一。3月6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呼籲:快遞企業不能當“甩手掌櫃”,簡單把矛盾轉移至快遞員和消費者之間。企業要兼顧派送效率與服務品質,同時確保快遞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實現消費者與快遞員的“雙贏”。
快遞新規生效後,有消費者反映仍存在快遞員不通知直接將快遞投至驛站。3月3日,“快遞員稱30分鐘送完的貨現在12小時”登上熱搜第一,引發廣泛關注。一些快遞員大吐苦水:“我打電話了,但是客戶一直不接怎麼辦?”還有快遞員説:“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出問題了最後責任都會落在我們快遞員頭上,就比如一個件放在了居民家門口,如果丟了,又沒有監控視頻,那最後只能我們賠。”
有分析指出,在每次投遞前,快遞員必須逐一詢問每位消費者的意見,增加了溝通的時間成本。當收件人因故無法及時接聽電話或回應投遞請求時,配送延誤就在所難免,嚴重降低了配送效率。隨著快遞的積壓,投訴壓力也如影隨形。勞動加倍收入減半,快遞員不堪重負,進一步挫傷了他們的勞動熱情。與此同時,部分小區樓道監控設施不完善,快遞員若直接將包裹置於居民家門口,可能面臨著極大的丟件風險。為了緩解貨物積壓、提升配送效率,快遞企業又不得不增加運力投入,而這些成本最終可能會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遞規則,故意在收件時拒絕接聽電話,迫使快遞員無奈操作“已簽收”,從而惡意索賠進行非法獲利。這種行為在快遞新規實行之後可能會變得更加猖獗,不僅給快遞企業和快遞員帶來巨大損失,更破壞了整個行業的良好生態。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在當今社會,快遞服務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近年來快遞企業擅自投遞、暴力分揀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了收件人的權益。隨著快遞新規的出臺與實施,為快遞行業劃定了明確的紅線,大部分收件人對快遞新規表示支援,其中的原因不只是“送貨到府”,而是快遞員“不得擅自投遞到快遞櫃或服務點”。這一規定充分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而送貨到府,也能確保一些貴重物件和大件商品當面交付,更為老年人等行動不便的特殊群體和農村居民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但是,快遞新規的推行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快遞行業內一些“老大難”問題的形成非一日之寒,解決起來也非一日之功。因此,快遞企業不能當“甩手掌櫃”,簡單把矛盾轉移至快遞員和消費者之間。如果快遞變成了“慢遞”,商家“以漲價了事”,消費者是否還會為快遞服務買單?快遞員權益被侵害,快遞行業是否還能夠繼續穩健發展?
江蘇省消保委呼籲:快遞企業應積極擁抱變革,推動服務模式創新。以智慧技術為引擎,優化配送流程,切實保障快遞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快遞員的培訓和管理,提升服務意識和規範工作方式。快遞驛站應發揮輔助作用,打通“最後一公里”,讓消費者在取件過程中“少跑路”。電商平臺作為快遞服務的前端,可在下單界面引導用戶預先設置投遞方式,並及時提醒或通知快遞公司差異化送貨。
作為消費者,應不斷提升法律意識,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在接收快遞時,要給予快遞員更多的理解和支援,配合他們完成快遞確認工作,及時取件並妥善保管快遞物品。此外,還應留存相應憑證,一旦遇到糾紛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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