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100G”“預存120元返款240元”……看似優惠的超級流量卡,實際存在侵權隱患。近日,上海市金山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受理了一起超級流量卡糾紛,消費者在電商平臺購買了一張超級流量的物聯卡,但實際使用時卻多次停機。經過金山區消保委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商家退貨退款。
記者了解到,消費者張先生去年在電商平台下單購買了一張超級流量的物聯卡,每月56元3000G流量。今年7月28日,張先生發現處於被停機狀態,與商家客服溝通被告知因涉嫌違規操作自動停機。多次交涉未果後,張先生投訴至金山區消保委。
受理投訴後,金山區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即進行核實。據張先生介紹,他購買的流量卡每月56元3000G流量,在實際使用中多次出現停機的情況,之前經過溝通商家給予了恢復,但此次商家明確表示不予恢復。同時,每月使用流量超過200G便會自行限用,根本用不到3000G,張先生認為商家涉嫌虛假宣傳。商家則認為消費者涉嫌用卡違規操作,有經營用途嫌疑,故而根據購卡協議停用此卡。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金山區消保委工作人員提出,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商家退貨退款。對於商家涉嫌違規銷售的行為,金山區消保委已向相應運營商移交線索。
金山區消保委表示,物聯卡是電信運營商為物聯網服務企業提供的用於智慧終端設備聯網的,僅面對企業用戶進行批量銷售,廣泛用於共用單車、移動支付、智慧城市、自動售賣機等領域,不面向個人用戶。工信部及三大運營商規定不能將物聯卡銷售到個人消費市場,物聯網服務企業把物聯卡當作流量卡出售賣給個人手機用戶使用,違反了相關規定。
工信部2016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資訊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各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轉售企業要加強對行業卡使用情況的監測和管控,嚴禁二次銷售和違規使用行業卡(物聯卡)。當前,物聯卡市場混亂,利潤巨大,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無限流量、月費超低”等宣傳噱頭,謀取利潤,銷售一定數量或時間後便關門“跑路”,或者流量虛標、限速、不處理售後問題。個人用戶還可能面臨停卡、封卡風險。
金山區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網購流量卡要警惕低價誘騙、虛假宣傳、個人資訊被盜和售後服務欺詐等問題,要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並關注價格是否合理、宣傳是否真實、個人資訊是否安全、售後服務是否可靠等因素。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