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6月21日訊 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2024年電動自行車及可充式電池品質專項監督抽查情況(第三批)的通告。
通告顯示,此次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實施的全國性專項監督抽查,按照《通知》要求,檢測判定依據統一使用《電動自行車産品品質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17761—2018《電動車安全技術規範》)和《電動自行車電池産品品質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4年版)》(GB/T 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GB/T 22199.1—2017《電動助力車用閥控式鉛酸蓄電池 第1部分:技術條件》),發現沙河市綠源電動車專賣店等單位銷售的産品不符合上述要求。
據抽查不符合相關標準的産品資訊表(第三批)顯示,標稱商標為“臺鈴”的“TDT6131Z”、“TDT6113Z”兩規格型號電動自行車抽查不符合相關標準,不合格檢驗項目包括標識和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
來源:2024年電動自行車及可充式電池品質專項監督抽查不符合相關標準的産品資訊表(第三批)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針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照《通知》要求進行處置。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相關産品品質違法行為,請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