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解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劉昌亞在會上表示,辦學需以公益性為初衷。

修訂後的《實施條例》強調了教育的公益屬性。劉昌亞表示,我們歡迎社會力量來辦教育,但是教育不能成為資本賺錢的手段,更不能讓資本在教育領域無序擴張。新修訂的《實施條例》刪除了“合理回報”相關條款,明確了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在多種方面的差別化扶持舉措,重點幫助“辦學品質高、特色明顯、社會效益顯著”的民辦學校。

規範化和法治化是《實施條例》修訂的方向。劉昌亞強調,民辦教育在近年得到了長足發展,也積累了許多矛盾和問題。規範化和法治化的治理是民辦教育的發展趨勢,民辦教育發展過程當中的問題和矛盾的治理也需要更加準確。

民辦教育行業也表達了對條例修訂的看法。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會長劉林認為,《實施條例》針對無序競爭、違規辦學等現象加強了行業監管,是對民辦教育的保護與支援。

民辦教育涵蓋了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從非學歷教育到學歷教育、從普通教育到職業教育的各個層次和類型。職業大學的設立,打開了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通道,民辦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劉昌亞表示,精準化也將是民辦教育的特點,民辦教育將更加強調結合不同學段、不同類型的辦學規律和任務要求,精準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