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公佈了《關於以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依託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建設全國統一開放的藥品公共採購市場,統一編碼、標準和功能規範,推進藥品價格等相關資訊互聯互通、資源共用,促進藥品價格全國聯動。

《若干政策措施》明確,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形成以帶量採購、招採合一、品質優先、確保用量、保證回款等為特點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模式並不斷優化。結合患者臨床用藥需求、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以及化學藥品新註冊分類審批等工作進展,有序擴大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範圍,優先將原研藥價格高於世界主要國家和周邊地區、原研藥與仿製藥價差大等品種,以及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等納入集中採購範圍。探索逐步將高值醫用耗材納入國家組織或地方集中採購範圍。

對未納入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範圍的藥品,《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各地要依託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借鑒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經驗,採取單獨或跨區域聯盟等方式,在採購藥品範圍、入圍標準、集中採購形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形成國家和地方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鼓勵探索採取集團採購、專科醫院聯合採購、醫療聯合體採購等方式形成合理價格,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社會藥店等積極參與,共同推動形成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積極推進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集中採購中標藥品的監督檢查和産品抽檢,督促中標企業提升品質管理水準、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保證藥品品質安全。建立完善對藥品生産企業供應能力的調查、評估、考核和監測體系。從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做起,逐步建立中標生産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産能報告制度。

《若干政策措施》強調,各地要借鑒推廣“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三醫聯動改革經驗,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等多種方式騰出空間,在確保群眾受益的基礎上,統籌用於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在總體上不增加群眾負擔的前提下,穩妥有序試點探索醫療服務價格的優化。各地要貫徹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及時利用好降低藥品耗材費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等增加的醫院可支配收入,積極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若干政策措施》經國務院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