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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機關事業單位改革 正研究啟動第二批試點

稿源時間:2017-03-17 08:26:57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青島機關事業單位改革 正研究啟動第二批試點---當前,青島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持續深化,第一批事業單位職員制改革試點工作已基本完成。 紀敏表示,對批准實行參照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設置非領導職位,並按照規定的程式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定職定崗。

   職員制度設計如何對應

   網友提問:職員制改革能不能抓緊推進?新政不實施,老政策又停止,耽誤一大批人的晉陞。

   紀敏表示,目前,我市事業單位職員制改革工作正按既定步驟組織試點;探索推進事業單位職員制改革的同時,原管理模式下的領導崗位競聘上崗工作仍可以按規定組織實施。

   按照我市事業單位職員制改革制度設計,原正處、副處、正科、副科、科員、辦事員分別對應六、七、九、十、十二、十三級職員。聘任職員崗位滿一定年限的,可以競聘更高層級的職員崗位,也可以競聘相應級別的領導崗位,能較好解決管理崗位層次斷檔問題。

   技術職稱人員可轉聘職員

   網友提問:事業單位改革今年計劃擴大職員制試點,職員制就是取消管理崗位的行政級別嗎?技術職稱人員可以轉為職員崗位嗎?

   紀敏表示,按照我市的制度設計,事業單位實施職員制改革後,將實現“職務”與“職員等級”晉陞的雙軌並行,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去行政化”奠定了基礎。技術職稱人員符合一定條件的,經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轉聘職員崗位。

   二次轉崗間隔不低於三年

   網友提問:實行職員制後,職員崗位與技術崗位可以不受次數限制互相轉崗嗎?

   紀敏表示,事業單位實施職員制改革後,經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按現聘專技崗位等級同級對應職員等級,滿足規定年限的,可以競聘更高層級職員崗位。另外,按照我市事業單位轉崗聘任有關規定,二次轉崗的時間間隔不能低於三年。

   關於技術人員定職定崗

   網友提問:技術人員按什麼政策保持待遇或職稱正常晉陞聘任?

   紀敏表示,對批准實行參照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設置非領導職位,並按照規定的程式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定職定崗。

   由於機構規格、編制職數所限,部分中高級職稱人員較多的事業單位參照管理後定職壓力較大。為盡可能避免工資待遇降低問題,在定職定崗過程中均要求有關單位充分做好思想動員工作,並由工作人員自願選擇“接受”或“放棄”參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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