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受省政府委託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作了《關於山東省2015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責任主體不明確、問責無對象、追責無主體……對這些難題,審計報告給出了答案。從審計情況看,2015年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等情況總體是好的。分析這些數據結果,山東省今年審計工作有哪些新舉措,又釋放出哪些信號動向?
昨日,山東省審計廳及相關專家對此作了具體解讀。
部分問題財政管理
●由於年初預算安排不夠科學合理,資金撥付週期較長,省財政2015年下達濟南等5個市的小微企業補貼資金和就業創業培訓補助資金,截至當年年底結余6367.74萬元和6786.6萬元,分別佔當年下達資金的94%和47%。
●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方面。截至2015年底,155個單位的1344項資産未在系統中登記資産價值;6個單位2015年購買的10輛車、價值201.4萬元,未在系統中反映。
“三公”經費
●5個部門和7個二級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因公出國費、公車購置運作維護費,以及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301.34萬元。
●5個部門公務接待存在無公函、無接待清單或未經審批等問題,涉及金額52萬元。
●11個部門和4個二級單位會議費支出存在無年度計劃或未經審批、未在定點飯店召開等問題,涉及金額280.02萬元。
●4個部門和1個二級單位培訓費支出存在無年度計劃或報銷附件不全等問題,涉及金額352.01萬元。
●1個部門和3個二級單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25.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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