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育類
在達到體育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範圍內,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分別按全省體育類本、專科(高職)招生計劃1:1.4和1:2的比例劃定本、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春季高考
1.春季高考本科提前錄取的高校及專業,在符合條件的生源範圍內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和招生計劃單獨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春季高考本科,分2次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1次,分專業類別根據招生計劃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劃定,與文理類本科一批線同時公佈;
第2次,在考生填報第二次徵集志願之後,在有效生源範圍內(含服從調劑考生),分專業類別根據徵集計劃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劃1:1的比例劃定。
3.春季高考專科(高職),常規計劃根據各專業類別招生計劃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劃1:1.3的比例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根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考生成績單獨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五)高水準運動員
1.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已經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學校審查認定有培養前途考生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可相應按首次劃定的文、理科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執行。
2.其他高水準運動員考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省首次劃定的文、理科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記者 張雯婷 孔冠軍 張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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