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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房改房土地出讓年限70年 何時起計算仍未明確

稿源時間:2016-05-22 10:29:51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濟南房改房土地出讓年限70年 何時起計算仍未明確---劃撥土地上的房屋交易時,需要進行不動産登記,同時補繳土地出讓金。而在《通知》中,明確劃撥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並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界定為出讓土地,不再履行報批程式,不再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房改房買賣不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如果要將土地的性質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除了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按照正常程式,還需要提交市政府進行審批。而在《通知》中,明確劃撥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並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界定為出讓土地,不再履行報批程式,不再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為何做出這樣的界定?上述負責人表示,主要是因為如果每一戶都履行報批程式,不具可操作性。“如果要變更性質的話,國土部門僅是一個審核部門,審批權在市政府”,而一宗土地上,住戶可能有上百戶,如果每一戶在進行住房轉讓時都要審批的話,無疑將耗費大量的時間。

  記者了解到,建立在劃撥用地上的房改房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産物,其中多是單位分配的宿舍。據了解,除個別情況以外,濟南幾乎所有的房改房都是建設在劃撥用地上,擁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屬於劃撥土地。在濟南這樣的房屋不在少數。

   年限70年咋計算,目前尚無規定

  據了解,在濟南實施不動産登記之前,大多數房改房沒有實現“房地合一”,相當一部分是只有房産證;由於絕大多數房改房都是建在劃撥用地上,因此即便辦了土地證,土地性質標注的也是“劃撥”,“終止日期”一欄也沒有任何標注。

  而如果房改房轉讓,情況就不一樣了。《通知》中明確,劃撥土地上城鎮住房轉讓並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土地出讓年限為70年。而市民普遍關心的70年從何時開始計算,目前依然沒有明確。上述負責人表示:“對於不動産登記部門來説,這也是個很頭疼的問題,由於國家和省裏對於這一具體問題都沒有具體界定,因此現在濟南市也不好明確開始時間。”

  不過,這一次的《通知》中,濟南想了一個辦法:在不動産登記簿上同時標注房屋取得時間、房屋所在宗地第一套房屋轉讓和本套房屋轉讓繳納土地出讓金時間。“時間都明確之後,在國家和省裏出臺政策之後,就能按照政策來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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