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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發佈2016高考招生政策:文理綜首用全國卷

稿源時間:2016-05-18 13:46:28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5月16日下午,省教育廳發佈《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年,山東省高考將於6月7日——8日舉行,6月25日前公佈成績。

  1.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2.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綜治委表彰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畢業生,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考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測試(測試項目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達到相應標準的應屆畢業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的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①中國科學技術學會舉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

  ②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

  ③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我省要求,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復計算。

  另外,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

  2.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太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並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

  4.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5.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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