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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通報近期發生的5起“暴力抗法”典型案例

稿源時間:2016-03-16 09:16:07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jiangyunhui
【摘要】濟南通報近期發生的5起“暴力抗法”典型案例---這182起案件中,涉及公安機關的173起,包括毆打民警的案件71起;辱罵、推搡、撕扯、抓咬民警的案件59起;駕車衝撞民警的案件26起;毀壞執法記錄儀等執法工具的案件17起。馮建國和其妻子李娜的行為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和故意傷害罪,3月5日曆下公安分局將2人刑事拘留,3月14日,經檢察院批准對二人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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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曬曬幾起典型案例看看是誰這麼囂張

  案例1 打完服務員,男子再打民警

  2015年4月13日17:00左右,歷城公安分局洪家樓派出所民警肖欽帥、李成軍接群眾報警趕到歷城區花洪路蜀一蜀二飯店處置一起飯店滋事警情,趕到後發現犯罪嫌疑人賞某海正在毆打飯店服務員,肖欽帥立即上前表明身份制止其行為,賞某海不但不聽勸阻,還對民警進行辱罵、吐口水,並將肖欽帥左臉打傷,連續踢打隨後趕來的支援民警張小光。後經鑒定,肖欽帥為輕微傷。

  2015年4月21日,賞某海被刑事拘留。2015年9月29日,歷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賞某海有期徒刑1年。

  案例2 男子駕無牌摩托撞完交警就溜

  2016年1月11日8:00多,市中交警大隊民警喬凱在市中區舜耕山莊門前對一輛無牌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犯罪嫌疑人劉某明為逃避檢查突然加速將喬凱撞倒在地,導致喬凱右側腳部踝骨受傷,經鑒定為輕傷二級。劉某明駕車逃逸。

  市中公安分局于2016年1月13日將劉某明抓獲,並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將其刑事拘留。

  案例3 醉酒男鬧事,打傷民警臉

  2016年2月19日22:00多,長清公安分局東關派出所民警王強在對水鳴莊發生的一起打架事件進行處置時,當事人郝某迎酒後阻礙民警執行職務,將民警王強的左臉部打傷,經鑒定為輕微傷。2月20日,郝某迎被長清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案例4 退役球員毆打交警致其骨折

  2016年3月4日14:20,司機李娜將白色賓士車違章停放在山師東路,當日執勤的歷下交警大隊民警王勇發現後,出具了《違法停車告知單》。李娜看到後追上王勇質問為什麼要貼罰單,並辱罵王勇,其隨後又打電話叫來丈夫馮建國。14:30,二人追上正在執勤的王勇,馮建國不由分説就要求王勇向李娜道歉,王勇認為自己執勤過程無不妥之處,拒絕道歉。馮建國遂動手毆打王勇,將王勇摔倒在地,用膝蓋頂住王勇的胸部,毆打王勇面部,李娜在一旁不停辱罵王勇,並踢了王勇肋部兩腳。經鑒定,王勇右側肋骨三處骨折,構成輕傷。

  馮建國和其妻子李娜的行為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和故意傷害罪,3月5日曆下公安分局將2人刑事拘留,3月14日,經檢察院批准對二人執行逮捕。

  案例5 為避處罰,貨車司機撞倒城管

  2016年3月6日9:00左右,歷下區城管局執法人員伊茂強、張元軍在龍鼎大道巡查違規運輸渣土車輛。當巡查至龍鼎大道BRT5終點站附近時,依法將張某強(男,29歲,泰安寧陽人)駕駛的小型自卸車截停進行檢查,張某強無法按照規定出示相關運輸許可證件,執法人員要求其原地等待進一步處理。張某強為逃避處罰,不顧執法人員阻攔,強行駕車將伊茂強撞倒,致其腳部被車輪碾軋致傷,經鑒定構成輕微傷。

  張某強使用暴力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已于3月7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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