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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修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市長任總指揮

稿源時間:2016-02-27 09:12:09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雒福苗 趙晶 責任編輯:gaojing
【摘要】德州市原《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不能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的需要。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改善空氣品質,德州市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編。

  隨著城市化步伐不斷加快,大氣污染防治難度逐步增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頻發,人民群眾對空氣品質改善的呼聲越來越高。德州市原《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不能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的需要。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改善空氣品質,德州市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編。

  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由市長擔任總指揮,分管(協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應急預案體系採用“1+13+N”的架構。“1”為《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應對大範圍空氣重污染提前預警和響應的政府專項預案;“13”為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N”為市政府相關部門為落實本預案措施而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市、縣兩級政府預案、部門實施方案和企業的具體操作方案共同構成德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預案主要變化

  新預案在原有應急預防措施基礎上新增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督促企業將設備檢修、維護時間安排在冬季採暖期。縣級人民政府根據轄區內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和社會敏感度,列出限産、停産、停工企業和工地名單。對涉及民生和安全生産等原因不能停産、限産企業,或因工藝流程長而短期不能迅速實現限産的企業要備足清潔煤,以備應急響應時替代日常用煤,達到減排要求。

  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與省預案一致,將原預案中重污染天氣發生後預警改為事前預警。當預測數據與實際數據偏差較大時,市環境監測站及時與市氣象臺對接,分析數據偏差原因,找出偏差規律,後續預測時予以校正糾偏,並按糾偏後的數據上限確定預警等級。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簽發;橙色、紅色預警由分管副市長簽發。市領導簽發後,指揮部辦公室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有關部門發佈預警資訊和應急指令。

  Ⅲ級、Ⅱ級應急響應企業限産限排比例提高到為轄區內大氣污染物總量消減30%和60%,城市建成區內的非集中供熱燃煤工業鍋爐在日常運作的基礎上限産30%以上;Ⅰ級應急響應期間,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確保生産安全之外,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停止生産。

  此外,建立督導督查、公開舉報、責任追究三項督導問責機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成立督導督查組,對全市落實減排措施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公開舉報電話,鼓勵市民對未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對應急響應期間未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的單位和企業,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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