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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劃定燃放煙花爆竹時段 除夕若遇重霾將禁放

稿源時間:2016-01-15 09:58:38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趙櫻寧 劉丹 趙璐 責任編輯:gaojing
【摘要】14日,濟南警方公佈了今年的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和地點。監測數據顯示,當日白天濟南空氣品質雖為良,但到了當天21:00至24: 00,好空氣卻隨著鞭炮聲聲變成了“壞空氣”,空氣品質從良變成輕度污染。@醉美:雖説放鞭炮不是導致霧霾的唯一原因,但是遇到持續霧霾天氣再燃放大量鞭炮會加重環境惡劣。

  14日,濟南警方公佈了今年的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和地點。繞城高速公路內,農曆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除小年、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不能在晚上十一點至第二天早上五點燃放。此外,根據《濟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出現重污染以上天氣,主城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濟南市公安局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底,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共排查村居760個,排查院落1.8萬餘處,排查出租房屋1.06萬餘處,排查重點部位5300余處,檢查煙花爆竹單位265家次,發現整改安全隱患190條次,收繳煙花爆竹701箱。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春節期間要嚴格遵守《濟南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及重污染天氣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要求,自覺做到從安監部門核發許可證的銷售網點購買煙花爆竹,不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採用危害他人人身、財産安全的方式燃放。

   數據分析

   放鞭炮和“氣質”到底有啥關係?

  記者梳理髮現:過去3年春節,都有“炮”制的污染在不利氣象條件下,煙花爆竹燃燒後的有害物質進入空氣中,難以擴散,更加重了空氣的污染程度。本報記者梳理過去3年來春節期間濟南的空氣品質情況發現,“過年炮”幾乎年年都要與PM2.5齊飛。

   2013年:初一集中放煙花,PM2.5超標4.8倍

  2013年2月9日至2013年2月15日(除夕至大年初六),濟南輕度污染有2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3天,嚴重污染1天,環境空氣品質整體情況較差。據市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記錄數據顯示,2013年2月9日(除夕)18:00開始,受煙花爆竹集中燃放的影響,空氣中PM2.5、PM10等污染物的濃度均出現大幅度上升。市環保局分析,從各項污染物濃度出現的最高時間點來看,PM2.5小時濃度最高值出現在2013年2月10日(大年初一)1:00,濃度達到436微克/立方米,超過二級標準(75 微 克/立 方 米)4.8 倍 ;PM10小時濃度最高值也出現在同一時段,濃度達到66.7微克/立方米,超過二級標準(15微克/立方米)3.4倍;SO

  小時濃度最高值出現在同日8:00,濃度達到69.6微克/立方米,超過二級標準(15微克/立方米)3.6倍。“煙花爆竹的燃放加劇了空氣中污染物濃度的升高,導致了空氣中污染物的積累。”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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