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採購中心印發《四川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項目實施方案(2024年版)》。和往年相比,《實施方案(2024年版)》新增了不少內容。“比如框架協議採購是本次實施方案中的‘新面孔’。本次實施方案主要是針對採購人如何從‘大框架’範圍內的供應商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省政府採購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框架協議確定供應商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低於20萬元項目,應從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中直接選定;一種是20萬元以上項目,應通過二次競價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
《實施方案(2024年版)》明確,除執行框架協議、批量集中採購以外的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都適用於“其他方式的政府採購”。今年首次明確了“其他方式的政府採購”的“最後期限”。(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梓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