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印發的《進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切實提高用地審批效率的十二條措施》,提出落實批次用地“均衡報件”、優化用地報件方式、做實“綠色通道”、落實“用地保姆”制度等12條具體措施。
《措施》明確,將納入國省重大項目清單的單獨選址項目、搶險救災與災後重建項目等,納入用地審批“綠色通道”範圍,做到隨到隨審,項目整體審批時間壓縮30%。同時,對“綠色通道”項目,省、市、縣三級分別配備“用地保姆”,負責“一對一”組卷指導、技術諮詢、溝通協調等服務工作。
聚焦優化用地報件審批流程,《措施》明確用地審查容缺事項清單,12項前置要件可實行“容缺”審查。這意味著,項目可在辦理有關前置手續的同時,開展用地報件審查,從“串聯辦”變為“並聯辦”,進一步提高用地審批效率。
為強化項目前期工作,《措施》要求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深化聯合選址選線機制、強化報件要件準備等工作。“在項目生成階段就主動介入,聯合開展選址選線,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等禁止、限制建設區域。”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若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