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引導黨員幹部不斷強化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築牢拒腐防變防線,近日,順慶區法院開展職務犯罪案件旁聽庭審警示教育活動。
順慶區法院全體黨員幹警及市水務局、駐市水務局紀檢組市水勘院、升管中心工作人員參加旁聽。
順慶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黃某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先後利用職務便利,以侵吞的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44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30.8萬元。
法院認為,對被告人黃某某的行為應當依法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黃某某犯數罪,應當數罪並罰,當庭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庭審現場,莊嚴肅穆、秩序井然。所有旁聽人員嚴肅認真地觀摩聆聽了整個庭審過程,真切感受到違法違紀的慘痛教訓。典型案例真正成為了“最好的教科書”。
法院黨員幹警紛紛表示,以案為鏡知敬畏,嚴格自律省吾身,將自覺增強廉潔自律意識,築牢思想防線,嚴守法律底線,做一名忠誠乾淨的新時代法院幹警。
接下來,順慶區法院將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持續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引導全體黨員幹警加強黨性修養,強化底線思維,努力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法院“鐵軍”。(楊若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