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公里、10年借款 | 南充市嘉陵區法院快速出警 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5-09 09:11:01 編輯:楊仁昌 點擊:
“喂,是嘉陵區法院執行110嗎……”“我打聽到楊某的下落了,他在蒼溪做生意,請你們快點去找他。”5月7日中午,嘉陵區法院“執行110”值班處就接到申請人吳某某線索舉報,值班法官、備勤幹警顧不上吃午飯,立即整隊前往蒼溪開展執行行動。
10年前,楊某因經營生意需要,向吳某某女兒景某借款3萬元,後景某將債權轉讓給吳某某。因楊某遲遲未償還借款,吳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後法院判決楊某向吳某某償還借款本金3萬元,判後楊某一直未予履行,吳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式後,執行法官多次查詢未發現楊某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産,加之楊某本人行蹤不定,無法確定其準確下落。執行法官將案件情況如實反饋給吳某某,希望吳某某積極提供楊某相關財産線索。5月7日,吳某某打聽到楊某一處廣告店經營場所,第一時間撥打了嘉陵區法院“執行110”舉報電話。
根據吳某某指認,執行幹警一行在蒼溪縣城找到楊某經營的廣告店。時值中午時分,楊某正在廣告店午休,執行幹警多次敲門和喊話後,午睡正酣的楊某才意識到躲避執行的“美夢”已到頭。
“我們是嘉陵區法院執行幹警,關於你與吳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請你配合執行。”執行幹警亮明身份、講明來意後,楊某仍企圖以其生意經營困難為由,託辭逃避執行。
執行法官對廣告店的多臺設備進行檢查和核實,根據設備價值認定楊某具有履行能力,責令楊某立即履行償還義務,否則,法院將進一步採取拘留、查封等強制措施。
事實不容狡辯,法律不容挑戰。面對強制懲戒措施威懾,楊某取來3萬元現金,現場支付給吳某某,10年借款終於回到申請人手中。
下一步,嘉陵區法院將持續運作好“執行110”機制,以快速反應、高效出警、強制執行的速度和力度,從嚴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切實將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用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何澤祥 龐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