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間,為確保及時、高效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有力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順慶區法院建立了節假日“執行110”快速反應機制,執行幹警快速響應,及時出警,以實際行動兌現執行“不打烊”的承諾。
5月2日上午,順慶區法院“執行110”接到報警電話:“喂,您好,這裡是順慶區法院執行110……”“法官,快!我找到被執行人了。”
一起借款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在某酒店發現了被執行人。經電話溝通,得知被執行人冉某曾向其借款12萬元未還,訴至法院後,經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但冉某未完全履行約定的還款義務,於是案件進入到執行程式。
執行幹警接警後,立即前往,找到了正在酒店就餐的冉某,將其傳喚至法院,並向冉某釋明拒不清償債務的法律後果,要求其歸還借款。但冉某仍以沒錢為由推脫,拒絕償還借款。因此,順慶區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並押赴拘留所執行。
5月3日下午,順慶區法院“執行110”接到另一起報警電話,借款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稱在高坪區某鄉村發現了被執行人蒲某。執行幹警立即驅車下鄉,找到蒲某,要求其履行還款義務。
蒲某表示自己願意歸還借款,但因經濟困難,一下子無法籌集到全款,請求申請執行人寬限時日,分期償還。經協商,雙方達成和解,約定由蒲某先現場償還借款1萬元,其餘款項在約定時間內分期付清。
民之所急,執之所應。在今後的工作中,順慶區法院將繼續認真落實“執行110”快速響應機制,始終保持全天候線上、無縫隙常態化執行,不放過每一個執行線索,用心用情辦好每一起執行案件,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