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2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産品市場銷售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以來,為切實維護全縣消費者合法權利,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儀隴縣市場監管局採取線上與線下相組合的方式,對“生鮮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線上與線下結合,強化普法宣傳。線下對農貿市場及集貿開辦者、商超、食用農産品銷售者開展培訓和指導,《辦法》出臺以來,共出動工作人員220人次,開展逐戶走訪,發放宣傳單、提醒告誡書等普法資料620份。線上通過微信及微信公眾號發佈宣傳資訊10條次,與縣融媒體聯合出臺專欄節目,對“生鮮燈”開展2期專項宣傳,並在縣電視臺、抖音平臺進行播放,切實提高了經營戶以及消費者對“生鮮燈”禁用規定的知曉度。
約談與培訓結合,強化行政約束。牽頭編制會議培訓資料,召集各所執法人員開展培訓1次,各所分別組織轄區農貿市場、超市、經營店、攤販等食用農産品銷售主體開展約談和培訓會8次,共計培訓各類市場主體1100余家,讓“生鮮燈”整治工作走深走實。
整改與處罰結合,打擊不法行為。辦法實施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316人次,累計檢查農貿市場13個、食用農産品市場經營者532戶、超市54戶、食品攤販168戶。要求各經營主體按時將“生鮮燈”改成普通照明燈具,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制止和處理,對部分經營主體未按照規定更換“生鮮燈”,依法進行責令整改。截至目前,已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8份,並及時對整改情況開展回訪,確保整改完成率100%,對1家責令整改後,仍不執行的主體進行了警告處罰,並開出儀隴縣首張“生鮮燈”罰單。
隨著“生鮮燈”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該局將繼續深入開展排查整治,加強宣傳和教育,讓經營主體和消費者更深入地了解禁用“生鮮燈”意義,提高市場經營主體執行自覺性,建立健全消費者“生鮮燈”投訴反饋機制,實現監管與公眾有效互動。(鄧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