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謝李法官幫我要回了多年未收到的勞務費!”申請執行人田某激動
據悉,這是一起勞務合同糾紛。被執行人邱某雇傭申請人田某為某項目的墻體進行粉刷工作,工作完結後,卻未給田某結算勞務費。此後,田某多次向邱某催要此款無果,便一紙訴狀將邱某訴至龍馬潭法院。經法院調解,邱某應向田某支付勞務費18000元。但邱某未按期履行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田某隨即向龍馬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後,執行法官依法向邱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産令,責令邱某立即支付案款。同時對邱某名下的財産進行“五查”,但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産。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對案件進行深入分析,發現邱某一直做工程,且正在參與某項工程競標。了解到這個情況後,執行法官立即聯繫邱某,向其口頭預警,責令其履行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消費,並推送至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
聽到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邱某擔心會因小失大,耽誤了正在參與競標的項目,主動聯繫申請人田某,並將10000元轉入田某的賬戶。剩餘部分雙方達成和解于2022年1月20日前付清。
為深入推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著力展現“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成效。龍馬潭法院將積極採取各項司法為民措施,全力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雯 李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