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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須配備心理健康教師 《健康促進幼兒園評價規範》修訂發佈

發佈時間:2025-06-18 11:16:33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羅莉瓊

近日,由深圳市健康教育與促進中心、深圳市福田區健康教育所、深圳大學醫學部公共衛生學院聯合修訂的深圳市地方標準《健康促進幼兒園評價規範》(DB4403/T 110—2025)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佈,且已實施。

據悉,2020年,深圳市發佈全國首個《健康促進幼兒園評價規範》(DB4403/T 110—2020),為探索並建立適合深圳市實際的幼兒園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模式發揮了重要作用。深圳市學齡前兒童健康素養水準由2020年59.69%上升至2024年的65.63%,規範開展健康促進建設工作的幼兒園總數達到628家。

此次新修訂發佈標準,不僅是對2020版標準的優化升級,更是深圳市在幼兒健康促進領域的實踐創新,在六個方面突出深圳特色:環境衛生方面,明確幼兒園洗手設施配置要求;健康管理和服務方面,明確幼兒和教職員工主要健康問題干預流程;在健康教育課堂方面,明確幼兒園將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納入幼兒園每週課程方案中;在體育鍛鍊方面,明確幼兒園開展體育特色項目,每個幼兒至少發展1項符合其年齡特點的運動技能;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明確幼兒園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在健康行為習慣方面,根據《深圳市學齡前兒童健康素養》,明確幼兒應具備的基本健康行為。(深圳特區報記者羅莉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