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措施走形式、走過場,熱衷於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問責!存在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問題,搞“數字脫貧”、假脫貧:問責!日前,山東省濟南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濟南市脫貧攻堅工作問責辦法(試行)》。據梳理,該試行辦法中共為脫貧攻堅工作劃出了“33條紅線”。
脫貧攻堅“33條紅線”踩上一條就會被問責
此前,市委、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李本海曾透露,濟南已制定了脫貧攻堅考核辦法,將實行“最嚴厲的績效考核問責”。日前,《濟南市脫貧攻堅工作問責辦法(試行)》正式出爐並施行。在該試行辦法中,共明確了33種“應問責情形”。也就是説,單位或個人如果有這33種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就將被問責。
據了解,這一試行辦法適用於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承擔脫貧攻堅任務的各有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具體來説,被問責的對象主要分成兩大類,一類是責任單位,包括縣(市)區黨委、政府,鄉鎮黨委、政府,有脫貧攻堅任務的單位等等;一類是責任人,包括第一書記、責任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等。
扶貧方式方法簡單粗暴?問責沒商量!
不久前,甘肅康樂縣發生“楊改蘭特大故意殺人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6名幹部被處分。該案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當地“在貧困戶識別和退出過程中有簡單化操作的問題,僅用收入作為衡量標準、用村民投票方式決定是否享受低保,沒有綜合考慮楊家的實際情況,方法簡單粗暴,缺少對楊家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等問題。此次,上述試行辦法中也明確提出,不踐行群眾路線,工作作風不嚴、不實,有“扶貧方式方法簡單粗暴,脫離實際,不尊重群眾意願,漠視群眾合理訴求,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群眾反映強烈”等5種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的,應予以問責。
踩了“紅線”怎麼問責?輕者約談、重者紀律處分
在問責的方式上,對單位的問責方式包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對個人的問責方式包括:約談、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問責方式將根據情節輕重、損害後果、影響程度大小確定。以上問責方式可單獨使用或合併使用,對單位和個人的問責可同時進行。
發生上述“應問責情形”,情節較輕的,將給予相關責任部門(單位)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或責令限期整改處理,給予相關責任人約談、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相關責任部門(單位)責令公開道歉處理,給予相關責任人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相關責任部門(單位)通報批評,給予相關責任人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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