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旅行社預收“小費”行為涉嫌變相索要

近期,一些旅行社等服務行業出現向消費者預先收取“小費”的做法,引起消費者普遍不滿。針對這一現象,中國消費者協會昨天明確表示:預收“小費”的行為已涉嫌變相索要。

近日,廣東一旅行社在其推出的國內遊“VIP系列團”中向消費者提出了“如果服務滿意,請支付導遊小費(20元/天)”的明確要求。在消費者與其簽訂旅遊協議時,這項費用採取了“預先徵收”的辦法,引起了社會輿論的關注。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品質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這種預收“小費”的做法,已經涉嫌變相索要,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就這家旅行社的做法而言,“小費”與服務品質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通過收取“小費”,並不能完全杜絕導遊設置“購物回扣”等損 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發生。(記者王秋實)

《京華時報》200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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