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實行“小費制”惹爭議 新疆各旅行社贊同

日前,廣東中旅率先在國內推出的“小費制度”引起了各方關注。

據了解,廣東中旅在其9月出行的“VIP系列團”中向遊客建議:“如果服務滿意,請支付導遊每天20元小費”。對於這一做法,我區許多旅行社表示贊同。 新疆大西部國旅總經理吳鋒認為,“遊客願意付小費,起碼證明導遊的服務得到認可,如果廣東旅行社這一做法效果好,我們也考慮引入小費制”。

據吳鋒介紹,國家旅遊局曾明令禁止導遊收小費,但隨著我國旅遊市場的逐步放開,這一禁令也隨之被廢止。

“小費制”的推出讓導遊們欣喜了一回。新疆大西部國旅的一位導遊説,付小費在國際上是慣例。在我國,大多數遊客都沒有付小費的習慣。其實,付小費是遊客對導遊提供服務給予認可的一種方式。

吳鋒表示,“旅行社改制後,有些導遊甚至沒有固定工資,收入完全取決於帶團數量。”所以,一些導遊為了增加收入,私下與景區的購物點“合作”,以帶遊客購物賺取回扣。

對這一新舉措的推出,雖然有遊客表示能夠接受,但不少遊客認為,既然交了價格不菲的團費,就不應該再付小費。

在某證券公司就職的趙女士説:“團費裏應該包括旅行社為我們提供的服務,導遊的收入應該由旅行社來付,不應該讓遊客來負擔這筆費用。”

自治區旅遊局的一位主管人士表示,旅行社出團通常是由組團社方面組織一定人數的旅遊團,再由景點方面的旅行社接團。廣東中旅試行的“小費制”目的是督促景點旅行社能派出好導遊,提高旅行團的服務品質,但該制度能否在實踐中達到初衷,尚待檢驗。

新華網 200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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