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年3月1日啟用出境、國內旅遊合同新文本

旅遊者反映較為強烈的旅遊購物和自費項目問題,終於有了明確的處理辦法。今後,遊客在簽旅遊合同的時候,就可以將這些問題用白紙黑字寫下來。多年不動的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將被新版所取代。

昨天下午,浙江省旅遊局會同省工商局,聯合發佈了新版旅遊合同(出境旅遊)範本。該範本從下月起施行。相對於舊版本,新版文本實用性更強,語意更明確:不但註明了旅途中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和用餐標準,如所住酒店的地點和標準等,還明確了旅途中購物娛樂安排,應該包括的購物次數和時間、自費娛樂項目和費用。

據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長馬柏偉介紹,以往旅遊者與旅行社簽訂的合同,大多數是自製文本,由於未進行統一和規範,部分旅行社在擬訂格式條款時,盡可能考慮對自己有利的一面,對消費者的權益考慮少一些。有了新的示範文本,將更好地維護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浙江省工商局合同處處長張紅勤告訴記者,新的示範文本對旅行社來説是經營的底線。從元旦開始,所有經營出境旅遊的旅行社如果不使用範本合同,必須將自製合同和在範本合同上增加的格式條款拿到工商局備案,否則這些合同將不具備法律效力。

使用新版合同文本是給旅行社上了一道“緊箍咒”。但對出境游來説,確定每一天的出發地點、遊覽景點、用餐標準、住宿地點、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在那麼長的旅行途中不變化,也有相當難度。對此,張紅勤認為,只要遊客在事前知道所要發生的變化,雙方協商同意,那麼更改合同內容不構成違約,否則旅行社就得承擔相應的責任。

另據了解,國內旅遊合同的示範文本也將有新版出臺,具體施行時間為2004年3月1日。

《青年時報》200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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