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 公平為首要原則

以往由旅行社自行擬定的出境旅遊合同文本將實現規範。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旅遊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16日正式出臺。

16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介紹,近年來,中國公民出境遊市場以49%的年平均增長率快速增長,出境旅遊已成為一個新的消費熱點。據世界旅遊組織預測,到2020年,中國將成為第一大入境旅遊接待國,第四大客源輸出國。2002年北京地區出境旅遊人數為28.6萬人,比上年增長48.4% 。

記者了解到,長期以來反映在出境遊市場的突出問題是,出境旅遊組團社與旅遊消費者之間的合同糾紛。此前旅行社普遍使用的出境旅遊合同是一種自行擬定的格式合同,由於未進行統一和規範,部分旅行社在擬訂格式條款時,盡可能將自己的權利在格式條款中加以陳述,並減輕自己的責任,使合同本身有失公平。

此次出臺的《北京市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將公平作為首要原則,首先列舉了旅遊者的八項權利和八項義務: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知情權、人身財産不受侵害權、對旅行社的監督權、如實告知的義務、遵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義務、境外糾紛境內解決的義務等。

這個示範文本還列出了旅行社的六項權利和六項義務:明示合法經營資格的義務、提供消費憑據的義務、收取費用的權利、檢查相關資料的權利、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等。同時,由於旅遊者在出境遊法律關係中的弱勢地位,合同範本在公平的前提下也側重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針對旅遊者與旅行社之間的投訴糾紛絕大多數與旅遊合同的簽訂方式及約定不明確有關,該文本明確了在出境旅遊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各方的責任,內容包括違約責任、補救責任、解約責任、免責條款四部分。

北京市旅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對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堅決查處不簽訂出境旅遊合同、合同欺詐等行為。(記者王蔚)

 新華網 2003年9月17日


黑龍江旅遊合同將“變臉” 強制購物被明文禁止
實例剖析旅遊合同 旅遊部門提示隨團遊注意事項
旅行社共同組團須同意 新版出境遊合同3月啟用
北京將制訂出境遊新合同 遊客將享有八大權利
警惕“擦邊球” “五一”出遊注意旅遊合同陷阱
提醒:假期出遊要緊盯合同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