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資訊缺失:消費者也有責任?

“擦亮眼睛”、“警惕陷阱”、“識破假冒偽劣XX招”這些詞句幾乎已經成為監管機構提醒消費者的流行用語。曾有觀點認為,打擊假冒偽劣、保障食品安全理應是監管機構的職責,消費者沒有必要成為火眼金睛的産品品質鑒定專家。

但在我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相對滯後、相關監管機制和信用體系尚未健全的情況下,不法廠商在豐厚利益的吸引下往往不惜鋌而走險,對於身處資訊劣勢地位的消費者而言,肩上的擔子似乎依然不輕。

華中農業大學經貿學院副教授何坪華分析認為,引起安全資訊缺失的技術與經濟原因很多,比如監測技術水準落後,不足以實時監控出一些不安全因子,生産廠商基於利益原因不願將真實的品質資訊通告于公眾,信號顯示機制不夠健全,安全資訊網路建設滯後,導致資訊傳遞效率低下等等。

“以上觀點均從供給層面上分析安全資訊的缺失,但按照需求決定供給的經濟法則,安全資訊供給上的‘失靈’一定有其需求層面上的誘因。”何坪華認為,消費者的某些觀念和消費習慣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食品品質安全資訊的缺失。

他表示,我國消費者以能量和營養為主的需求偏好,導致了長期以來增産技術廣受重視,而對食品安全生産技術和安全資訊的需求相對不足。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依然明顯,大量的低收入消費者對不安全食品的消費傾向較強,而中等收入者是否購買安全食品需要在購買力和偏好之間權衡,安全資訊不明確時就有可能再現替代轉移,所以收入差距的擴大不利於增強全社會對安全食品的支付意願。

消費者對安全食品缺乏認知與基礎知識也導致其安全防範意識較差。除了惡性的食品中毒事件外,大量的食品安全問題,如農藥殘毒超標、獸藥殘留、轉基因食品、重金屬污染、大腸桿菌和沙門氏菌超標等,其危害具有長期微效累積效應,消費者不能從外觀上直接識別出優劣,也不能通過消費加以“體驗”。對一些非高致病的食品,消費者往往並不能認識到其危害,反而在不幹不凈,吃了沒病的“吃不死”的觀念支配下去購買一些缺乏安全保障的廉價食品。此外,消費者食品安全知識缺乏,無法認清標簽上的資訊標簽,也影響到了對安全資訊的接受程度。

何坪華指出,消費者對現代生活消費方式的追求和商家對消費者的激烈競爭,也使消費者越來越遠離了安全資訊。隨著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消費方式日趨簡單化,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用社會勞動替代家庭威廚房作業,更多的半成品、成品直接進入家庭消費,導致食品準備和就餐之間的時間間隔加長,食品生産、加工、流通以及餐飲業在技術安全和衛生管理上的任何疏漏都會構成最終食品消費的威脅。

消費需求的多樣化,使得廠家供給競爭加劇的同時,食品安全性也在降低,安全風險明顯提高。廠家採用越來越先進的食品科技研發新産品,以開展對消費品市場的競爭,包括安全性無法確知的轉基因産品。由於廠家加大保鮮與儲藏技術的使用,滿足了延長産品貨架期或行銷的需要,但同時也使發生食品化學污染的幾率相應增加。此外,為吸引消費者,商家會在商品包裝和廣告上大做文章,使得消費者過多地關注商品外在的一些資訊,而轉移了對食品安全性等內在品質資訊的考察。

“食品安全資訊體系的建設,核心是使可能缺失的資訊不再丟失,既然消費者是影響安全資訊缺失最重要的因素,那麼在安全資訊體系的構建過程中,就不能再忽視消費者的作用。”何坪華建議,應在政策制定上充分考慮消費者的參與和影響,儘量幫助消費者獲取安全資訊,合理指導消費者的消費行為。

他認為,政府不僅要引導消費者對安全資訊的需求以約束生産者的供給行為,還要幫助消費者建立起自我保護的意識與能力,建立了解食品品質安全資訊的通道。比如有關搜尋品的品質資訊主要由企業提供,通過市場機制解決其通道,經驗品的品質資訊主要由企業通過聲譽機制解決,而信任品資訊必須政府或其他可以信任的仲介組織來提供。此外,還要完善政府食品安全資訊網的建設工作,嚴格標準化管理,完善我國食品農産品的資訊標識與追蹤管理。 (記者 劉金霞)

中國經濟時報 20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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