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方網站2020年1月1日發佈公告稱,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重慶市關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號)規定測算,2020年主城區個人新購高檔住房是指成交建築面積價格達到19587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較2019年起徵點上調了近2000元/平方米。
按照此前規定,重慶房産稅的徵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重慶市和上海市是目前全國僅有的兩個進行房産稅試點的城市,試點時間已經有8年,由於徵收範圍窄、稅率低等因素,房産稅對樓市的整體影響較小。
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重慶和上海試點房産稅只涉及很少一部分人口。近年來重慶主城房産稅起徵點已經多次上調,更多的是反映了重慶房地産市場的價格變化,本次上調對重慶房地産市場影響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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