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法治建設踐行以人民為中心思想

發佈時間:2021-06-02 14:09:15丨來源:法治日報丨作者:史萬森丨責任編輯:阿藝思

一起引發訴訟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糾紛案,被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政府“截停”,重新進入了行政程式。

  一起引發訴訟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糾紛案,被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政府“截停”,重新進入了行政程式。其原因是政府部門研究該案時發現,侵害當事人權益的情況確實可能存在,且經過進一步了解,類似情況可能還有一定普遍性。進入行政程式後,相關部門、鄉鎮蘇木和村委會對群眾反映土地承包中存在的問題重新進行核查,發現問題屬實,政府按照程式及時糾錯。

  準格爾旗司法局局長楊介均告訴記者,旗政府及相關部門都以辦理這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糾紛涉訴案為契機,認真落實以人民為中心思想,主動擔當作為,針對可能存在損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建立健全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制度機制和問題反饋機制,不回避問題,主動糾錯,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降低人民群眾的維權成本,切實將國家政策落實到位,將人民群眾的好事辦好。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強調,要紮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著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更好滿足他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好保持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記者在內蒙古自治區採訪時發現,“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在內蒙古自治區法治建設中得到切實踐行,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不斷攀升。

  群眾遇到困難不能簡單應付

  劉女士是準格爾旗沙圪堵鎮人,1988年她嫁到了該鎮五字灣村石塔子社,1992年有了自己的女兒。1998年二輪土地承包,劉女士全家承包石塔子社18.98畝土地。2007年11月,劉女士與丈夫馮先生協議離婚,後馮先生再婚,劉女士將戶口遷回了娘家。

  劉女士告訴記者:“2018年,土地承包確權,鎮裏通知我們辦理手續,我和女兒向鎮裏提供了身份證複印件,登記了個人資訊。後來,聽説村裏有徵地補償款,我們就要求分我們那一份,結果我前夫不給。我們就到沙圪堵法庭起訴,要徵地補償款。”

  法庭答覆劉女士,要分補償款,先得確定她和女兒到底有沒有承包地。2020年12月,劉女士向準格爾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庭裁決的結果是劉女士母女享有該村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前夫馮先生對仲裁結果不服,拿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面已經沒有她們母女的名字。劉女士説,沒想到前夫在土地確權時,把她們母女的名字去掉了。

  準格爾旗司法局行政復議應訴股負責人呂曉宏告訴記者,經過對案件研究分析發現,這件案子可能存在基層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被損害的問題,發包方村委會在落實國家農村土地延包政策時,可能存在違法調整土地的情形。

  主動作為化解大量矛盾

  準格爾旗司法局經了解,這樣的情況還有一定普遍性。旗司法局就這一情況迅速向旗政府分管領導進行了專題彙報。4月22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分析這起案件,並形成了變被動應訴為主動糾錯整改的共識。

  會後,各單位迅速行動。司法局與市中院協調案件延期審理,聯繫劉女士母女,通報了旗裏決定通過行政糾錯的辦法解決她們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劉女士母女答應問題如能得到解決就主動撤銷起訴。

  農牧業局及時出臺《關於印發準格爾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後續工作流程的通知》,稱在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發放過程中,因審核錯誤,可能出現部分離婚人員無地、家庭共有人漏登記、家庭成員漏登記等問題,涉及到上述問題的群眾可以申請更正。

  司法局還專門向民政局發了《關於辦理協議離婚時主動提醒當事人應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産權利作出處理建議的函》,建議民政局在辦理協議離婚時,應主動提醒農村婦女應對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不動産權利一併處理。

  對於處理結果劉女士很滿意。她説:“這種方式減少了我們打官司的麻煩,同時還解決了一批像我一樣的姐妹們的土地問題。”

  準格爾旗劉女士的維權故事是內蒙古法治建設“以人民為中心”實踐中的一個具體案例,而像這樣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故事在內蒙古各地並不鮮見。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要求的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帶著責任和感情解決好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已經成為法治建設領域廣大幹部工作人員的自覺行動。

  為群眾創造最好的辦事環境

  鄂爾多斯市劉先生提前訂好機票,準備到澳門旅遊。2021年5月11日上午收拾行李時,劉先生才發現港澳通行證簽注已過期,需要重新簽注。可本市辦理需要7個工作日才能辦好,等的話就會耽誤行程。正當劉先生要取消旅行時,朋友提醒,聽説包頭辦理簽注,當天辦完,可以去試試。

  11日下午,劉先生來到包頭市出入境窗口,民警了解到情況後,按照包頭出入境三項便民措施港澳臺再次簽注立等可取的承諾,很快就為他們辦理好了簽注。

  據悉,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以來,包頭市公安局已經推出十項出入境業務便民惠企新舉措,多項辦證服務實現全國最快。

  包頭市公安局優化營商環境辦公室主任閆世明告訴記者,這些實事的背後,都凝結著各級公安機關的心血和努力,凝聚著廣大人民警察的無私奉獻。

  內蒙古法院系統提高“一網統管”“一號通辦”訴訟運作能力,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鞏固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全覆蓋成果,壓縮異地訴訟成本,便利當事人遠端參加訴訟各程式,更好地實現了“讓網路數據多跑路,讓人民群眾少跑腿”的司法為民、便民、利民承諾。

  內蒙古檢察系統用心解決民生實事,2020年,利用支援起訴手段幫助102名農民工追回欠薪210多萬元;在全國率先實現12309檢察服務呼叫熱線盟市全覆蓋,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更加便捷暢通;對2萬件信訪事項全部及時答覆,決不讓群眾訴求“石沉大海”。同時,全面推行檢察聽證,零距離排解群眾糾紛。

  內蒙古公安系統以群眾辦事環節最少、材料最少、時間最短、效率最高為目標,堅持“只跑一次”和“一件事一次辦”的原則,2021年公安廳推出的“便民惠企二十六條措施”更是從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便民服務和優化營商環境等五個方面,簡政放權,優化審批流程,快速高效方便群眾辦事,為群眾提供更好更優質的服務。

  內蒙古司法廳近年來推出的4K智慧機頂盒和法治烏蘭牧騎,讓農牧民足不出戶就能獲得高品質的法律服務;創新開發的Jpad智慧終端把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延伸到了農牧民家中,打通了法律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據內蒙古自治區依法治區辦介紹,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將本級行政權力由3278項壓減到947項,壓減71%。2020年,全區各級進駐內蒙古政務服務網的事項數量達到11萬項,同比增長100%,全區有120個政務服務大廳實現分領域“一窗通辦”,並將服務鏈條延伸到鄉、村兩級,網上提供政務服務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群眾辦事愈來愈便捷。

    (作者:史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