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上旬,錫林郭勒草原2.24億畝草場迎來“帶薪休假”,陸續開始實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
休牧期間,蘇尼特右旗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精神,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開展休牧專項巡查行動,保護草原生態。
這僅僅是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保護草原生態的一個縮影。錫林郭勒草原佔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總面積的四分之一,是京津冀地區和我國北方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回首過往,2016年,蘇尼特左旗人民檢察院提起了蘇尼特左旗生態保護局不當履行職責公益訴訟案,這是內蒙古自治區首例保護草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被評為2016年度“內蒙古十大法治事件”,開啟了錫林郭勒盟草原保護新篇章。
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對於保護錫林郭勒草原至關重要。5年來,結合錫林郭勒生態特點,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以保護錫林郭勒草原為核心,圍繞保護草原生態環境,陸續部署開展了保護錫林郭勒大草原、保護野生動物、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服務綠色礦山建設4個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形成了草原生態環境保護的錫林郭勒檢察模式。尤其是2018年以來,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通過“公益守護人驛站”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了對錫林郭勒草原的司法保護力度,為錫林郭勒草原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堅實的檢察護盾。
2018年9月,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印發《進一步延伸法律監督觸角推進“錫林郭勒盟檢察機關公益守護人驛站”建設的指導意見》,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地在全盟設置“公益守護人驛站”。近年來,共建立“公益守護人驛站”260個,聘請“公益守護人”333人、“公益司法保護聯絡員”126人,建立“微信檢察室”24個。據統計,近年來共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876件,其中通過“公益守護人驛站”“公益司法保護聯絡員”“微信檢察室”等途徑獲取線索621件,佔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來源的70%以上。
2018年以來,全盟共立案草原生態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22件,督促治理草原4.65萬餘畝,收繳草原植被恢復費用1.4億余元;督促77家礦山企業開展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基金8.3億余元;督促收繳礦業權收益等國有財産近15.2億元,助力2家企業進入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立案涉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27件,挽回野生動物資源價值和生態價值損失52萬餘元,正在追繳380萬元。
(來源:錫林郭勒日報 作者:程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