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掛牌。作為統一管理山水林田湖草等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的部門,自然資源部整合了原國土資源部及原國家海洋局、原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還有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和原國家林業局的相關職責。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也由自然資源部管理。

此前據媒體報道,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排在首位的國家機構部委,將國土資源部的大部分職責與發改委、住建部、水利部等7個部門的空間規劃、資源調查、確權登記等職責進行了整合。
以往,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只包括對土地資源、礦産資源等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等各類自然資源分散在不同部門,各個部門為了經濟效益過度開發,很容易忽視生態保護,造成“公地悲劇”。
此次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職責不僅包括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還將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産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等。
根據方案,發改委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建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被整合進自然資源部。此前,國土規劃、城市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分別由國土部、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制訂,三個部門之間沒有隸屬關係,各自製訂自己的規劃。有觀點稱,整合後可以改變各部門規劃“打架”、出現矛盾的現象,節省行政成本。
按照慣例,機構改革之後,除了更換門牌(包括網站等),還將出臺“三定方案”(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屆時,自然資源部的面目將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