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義弟——大司法官失吉·忽禿忽
失吉·忽禿忽1192年生於呼倫貝爾草原,是成吉思汗四個義弟之一。他是居住在呼倫貝爾草原貝爾湖和呼倫湖之間連接兩湖的烏爾遜河地區的塔塔爾部人。1196年,該部受到金國右丞相完顏襄率師攻打,被擊潰的塔塔爾部逃向斡裏札河,在塔塔爾人的營地上拾得一個被遺棄的小男孩,他戴著金圈、金環,穿著貂皮裏子、金花絲緞子的兜肚。鐵木真汗把這個男孩帶回去,作為禮物送給了訶額倫母親。訶額倫母親説:“這是好人家的兒子,是出身好的人家的子孫吧!”遂讓他做了五個兒子的弟弟,做了第六個兒子,取名為失吉·忽禿忽,收養了他。依據失吉·忽禿忽的穿戴,他似為塔塔爾人首領的孩子。
失吉·忽禿忽天生聰明,思維敏捷,能言善辯,為人忠厚,心地善良。在母親訶額倫的呵護和教育下,成為了鐵木真的耳目和忠誠戰友,為鐵木真汗成就統一蒙古草原大業立了很大功勞。成吉思汗在建立大蒙古國後,失吉·忽禿忽被封為第十六功臣,並任命他為大斷事官。大斷事官,蒙古語稱之為“也可·扎魯忽赤”。其職務是蒙古汗國的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中原王朝的丞相,其主要職責有:一是審斷各種案件,掌握司法大權;二是掌管戶籍、賦稅,主持清查戶口、分派領民及徵派賦稅。他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利,他可以自己立法、自己執法,他的判決類似于當今最高法院的判例。成吉思汗在賜封的時候説:“你不是我的六弟嗎?給義弟你,和親弟弟一樣分給你一份份子。又為紀念你的功勞,封你九次犯罪不罰!”成吉思汗又降旨説:“蒙長生天的佑護,綏服萬國時,你就當我的眼睛和耳朵。從我們的母親和兄弟、兒子們有氈帳的百姓中,有門板的百姓中分些屬民給你,你所吩咐的話,誰也不許更改。”又封失吉·忽禿忽為全國最高斷事官(審判官)説:“懲治盜賊和欺騙者,應處死的處死,應懲罰的懲罰!”又降旨説:“全國的分産、辦案都把他記載在青冊上!和我商量過,失吉·忽禿忽所辦的案件記載在白紙青冊上的,子子孫孫永遠不得更改,有更改的就嚴辦!”
據《史集》記載,失吉·忽禿忽擔任斷事官時“他決獄公正,給過人犯很多幫助和恩惠;他在辦案時堅決反對搞逼供,堅持重證據,重事實。他屢次反覆説:‘不要因為恐懼而招認’,他對罪犯説:‘不要害怕,要講實話!’他斷案的方式方法的原則,奠定了判決的基礎。”可見,失吉·忽禿忽對蒙古汗國司法制度建設曾作出過重大貢獻。根據成吉思汗的旨意,失吉·忽禿忽審判案件時,從護衛軍中派出幾名宿衛士參加聽審,這些宿衛士以大汗派出的代表身份參預司法。
失吉·忽禿忽不但辦案公正,而且忠心耿耿,十分廉潔。如1215年蒙古軍入金中都後,他與汪古兒、阿爾孩合撒兒三人受命收繳金廷金庫。金臣合答獻金帛給他們三人,獨有失吉·忽禿忽拒絕接受,並説:“這些都應該屬於成吉思汗,我們不能擅自收取。”成吉思汗聞之,大加讚賞。
失吉·忽禿忽不但是一位秉公執法的大斷事官,而且還是一位博學多才的人。成吉思汗的大法典《大札散》就是由他編輯而成的。有人推測,不朽的名著《蒙古秘史》也出自他的手筆。
失吉·忽禿忽活到了82歲的高齡。1234年滅金之後,窩闊臺任命他為中州斷事官,讓他管理漢地行政事務。
縱觀失吉·忽禿忽的一生,這位從呼倫貝爾草原走出的一代英傑,為成吉思汗統一蒙古草原諸部和大蒙古國的司法建設以及大蒙古國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是當之無愧的世界級首席大法官和公正廉潔的大丞相。
(以上資料摘自徐佔江主編的《呼倫貝爾旅遊 上卷•綜合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