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了安全帽、危險化學品-化學試劑、危險化學品-工業氣體、危險化學品-氯鹼、危險化學品-有機産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不含罐體)、電磁流量計、壓縮天然氣加氣機、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鋼絲繩電動葫蘆、電動單梁起重機、鋼制資料櫃、環形混凝土電桿、漆包圓繞組線、氫氧化鋁、氧化鋁、民用型煤、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食品用紙包裝、食品用紙容器、食品接觸用塑膠製品、食具洗滌劑等22種産品品質監督抽查。
本次抽檢涉及736家次企業。有205家企業未抽到樣品,其中,停産停業154家、未生産擬抽查産品39家、註冊地未找到該企業7家、轉産1家、取締2家、上級部門已抽查1家、拒檢1家。實際抽樣檢驗了全省531家次企業生産的542批次産品。
其中,針對電動汽車充電設備,本次共抽查了14家企業,有4家企業未抽到樣品,其中,未生産擬抽查産品3家、註冊地未找到該企業1家。實際抽取了鄭州、許昌、洛陽等3個省轄市10家企業生産的10批次電動汽車充電設備産品。本次抽查依據GB/T 18487.1-2015《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34657.1-2017《電動汽車傳導充電互操作性測試規範 第1部分:供電設備》及《河南省2019年第3批電動汽車充電設備産品品質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對電動汽車充電設備産品的接觸電流試驗、絕緣電阻、介電強度、急停、連接確認測試、充電準備就緒測試、正常充電結束測試、充電連接控制時序測試、CP斷線測試、CP接地測試、輸出過流測試、斷開開關S2測試、CP回路電壓限值測試、通訊中斷測試、絕緣故障測試、衝擊電流測試、控制導引電壓限值測試、開關S斷開測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4批次産品符合標準要求,6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涉及正常充電結束測試、充電連接控制時序測試、CP斷線測試、CP接地測試、輸出過流測試、斷開開關S2測試、CP回路電壓限值測試、通訊中斷測試、絕緣故障測試、控制導引電壓限值測試等項目。
抽檢中發現,洛陽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洛陽碩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藍電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雙新電器(鄭州)製造有限公司以及河南森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相關産品不合格。
其中,洛陽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型號GSCS750160A-T06的電動汽車智慧充電機被河南省計量器具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抽檢發現充電連接控制時序測試、通訊中斷測試、絕緣故障測試及控制導引電壓限值測試不合格;洛陽碩力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型號SLX60V75-2CY-A1 60kW的電動汽車直流充電機被河南省計量器具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抽檢發現充電準備就緒測試、通訊中斷測試、絕緣故障測試不合格;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型號CSCDJ-LX-D的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被河南省計量器具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抽檢發現正常充電結束測試、充電連接控制時序測試、輸出過流測試、斷開開關S2測試、CP回路電壓限值測試不合格;河南藍電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型號HEVSE-7AC220-HⅡ 7kW的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被河南省計量器具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抽檢發現正常充電結束測試、CP斷線測試、CP接地測試、輸出過流測試、斷開開關S2測試、CP回路電壓限值測試不合格;河南森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型號SZCD-J15 15kW的交流充電樁被河南省計量器具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抽檢發現正常充電結束測試、CP斷線測試、CP接地測試、輸出過流測試、斷開開關S2測試及CP回路電壓限值測試不合格;雙新電器(鄭州)製造有限公司生産的型號SEJ1070-1B的電動汽車充電樁被河南省計量器具産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抽檢發現正常充電結束測試、充電連接控制時序測試、CP斷線測試、CP接地測試、輸出過流測試、斷開開關S2測試、CP回路電壓限制測試不合格。
資料顯示,洛陽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為A股上市公司銀河電子孫公司,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新三板掛牌企業,河南森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為A股上市公司。
針對本次抽查中發現的問題,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