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深交所向新開普下發關注函,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楊維國及其原一致行動人,在一致行動關係解除後,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
深交所發函的對像是楊維國、尚衛國、付秋生、華夢陽、葛曉閣、傅常順、趙利賓、杜建平、劉恩臣、郎金文10人。深交所介紹,上述10人于2015年1月30日簽訂《一致行動協議》,約定自2015年1月30日起的3年內保持一致行動關係;2018年1月30日《一致行動協議》到期後,因未續簽協議導致一致行動關係自動解除。
截至2018年1月30日,上述10人合計持有新開普 49.11%的股份,《一致行動協議》到期後各自持股比例分別降至20.29%、3.85%、3.41%、3.33%、3.18%、3.09%、3.09%、3.09%、2.93%和 2.84%,導致權益變動比例超過新開普總股本的5%。
在一致行動關係解除後,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直至2020年4月16日,楊維國才在更正後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補充披露一致行動協議關係解除導致的權益變動情況。
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和第11.8.1條、《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和第11.8.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2條的相關規定。
監管函中,深交所要求10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深交所還提醒稱,上市公司股東權益變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開資料顯示,新開普成立於2000年4月,是一家以學校資訊化為基礎,多行業應用和覆蓋的行業資訊化企業,主營業務為向學校提供集智慧校園、智慧教育及校園移動互聯服務在內的綜合解決方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實控人、第一大股東為楊維國,目前持股比例為16.23%。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