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近日對聚光科技(300203.SZ)下發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95號顯示,公司對2019年半年度財務報表、2019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進行差錯更正,其中2019年半年度末、三季度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産分別由40.75億元、42.13億元更正為34.40億元、35.74億元。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以下為全文:
關於對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95號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8月29日,你公司披露《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自2019年6月30日起你公司投資性房地産的後續計量模式由成本計量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計量模式。2020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因投資性房地産所處區域缺乏活躍的交易記錄,難以對公允價值做出持續合理可靠地估計,你公司決定對投資性房地産仍採用成本計量模式,對2019年半年度財務報表、2019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進行差錯更正,其中2019年半年度末、三季度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産分別由407,453.88萬元、421,296.24萬元更正為343,997.80萬元、357,372.52萬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