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晚間,中威電子(300270,SZ)實控人石旭剛等被監管出具警示函。公告顯示,石旭剛涉及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歷史公告中發現了此事的細節。比如,公司資金1820.4萬元通過項目備用金的方式借出後,由張某新、于某興、趙某、馮某銀、陳某、覃某艷等公司員工轉出,最終流向石旭剛個人或非質押債權人賬戶。另外,公司還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況。
實控人佔用資金被警示
6月15日晚間,中威電子披露了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監管發現,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中威電子實際控制人石旭剛以項目備用金借款、軟體採購費等形式佔用資金2818.46萬元,其中募集資金955.60萬元。
此外,公司未按《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對2019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報告業績的準確性産生影響。
監管認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石旭剛、副總經理何珊珊、董事會秘書孫琳、時任財務總監徐造金、另一時任財務總監的周金葉對上述違規事項應承擔主要責任,因此決定對公司及上述人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威電子錶示,公司已將上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送達各相關當事人,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已深刻反省並會引以為戒,後續將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訊披露管理,切實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早在中威電子編制2019年年度報告時,即發現存在募集資金違規使用及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等事項。截至2020年4月,中威電子歸還了違規使用的募集資金,控股股東歸還了非經營性佔用的全部資金並補償了相關利息。
中威電子4月27日披露的2019年年報(更新前版本)中,就提到了資金佔用情況。之後,在深交所下發的年報問詢函中,則問及中威電子全資子公司杭州中威安防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威安防)于2018年違規向杭州中威慧雲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威慧雲,石旭剛關聯方)提供1億元擔保的事。
未按規定使用募集資金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如何佔用中威電子資金的?
中威電子在回復深交所問詢時披露過其中細節。
2019年期末,中威電子與會計師事務所一起進行自查時才發現,955.6萬元募集資金通過支付給供應商無商業實質的貨款的方式,資金最終流向石旭剛個人或非質押債權人賬戶。
公司資金1820.4萬元通過項目備用金的方式借出後,由張某新、于某興、趙某、馮某銀、陳某、覃某艷等公司員工轉出,最終流向石旭剛個人及非質押債權人賬戶。
公司資金42.46萬元由石旭剛指揮財務,直接銀行轉賬劃撥出至其關聯企業中威慧雲,解決中威慧雲的臨時週轉需要。
另外,中威電子是怎麼未按規定使用3269.60萬元募集資金的?在中威電子回復深交所問詢時,公司也明確解釋了具體違規細節。
中威電子違規使用3269.60萬元募集資金,是通過執行這15項合同(如下圖)來進行的,但實際這些合同均未實施。
其中974萬元資金,最終進入業務員的賬戶後,支付了日常業務實施過程中的項目拓展相關的銷售費用。另1340萬元,未經業務員賬戶直接開支了項目成本。
有意思的是,保薦機構還詳細披露發現中威電子資金被佔用的過程。
在資産的盤點過程中,發現了實物與投資內容不相符,合同中約定的投資資産並不存在。保薦機構對實際控制人、公司相關業務員、高管的個人銀行卡流水進行逐級追查,才發現實際控制人變相佔用資金等情況。
保薦機構表示,雖然沒有及時發現募集資金存在違規使用,而是在年度結束後才發現募集資金的違規使用,主要原因是此次違規較為隱蔽。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