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證監局網站公告,因存資訊披露違規行為,廣東高樂股份有限公司(後文簡稱“高樂股份”)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出具警示函。
圖片來源:廣東證監局網站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2019年10月25日,高樂股份發佈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預計全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564.14萬元至1128.28萬元。2020年2月29日,高樂股份發佈業績快報,預計2019年度凈利潤為2211.71萬元。4月30日,高樂股份發佈《2019年主要經營業績》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關於2019年主要經營業績的專項説明》,披露2019年度凈利潤為1630.99萬元,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述主要經營業績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與經審計的年度報告不存在重大差異。5月30日,高樂股份發佈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公司2019年度虧損3.29億元。高樂股份披露的2019年度凈利潤出現大幅變動,此前披露的業績快報和主要經營業績相關資訊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高樂股份董事長、總經理楊旭恩,財務總監沈梅,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馬少濱,未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楊其新,董事、副總經理楊廣城、楊錫洪,董事楊廣龍,獨立董事王俊亮、楊軍、吳必勝,監事楊炳鑫、陳海中、劉靜莉,副總經理方雁葵未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廣東證監局表示,高樂股份及全體董高監人員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同時公司應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于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廣東證監局報送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並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
官網資訊顯示,廣東高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高樂股份”或“公司”)成立於1989年10月,前身為普寧市振興製造廠有限公司,2002年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成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碼002348,股票簡稱“高樂股份”),係國內最早上市的玩具企業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6月8日,高樂股份在深交所互動易上表示,我公司自2018年起就已經開始盲盒的設計生産和銷售。通過已獲得的知名動漫IP授權包括迪斯尼、hellokitty 等,開發了迪士尼TSUM TSUM 甜品屋盲盒系列、彩虹屋盲盒系列,市場反應熱烈,銷售良好。未來公司將加大盲盒産品的開發,不斷向市場推出獨具特色的、新穎潮流的産品。預計今年7月份《花木蘭》電影將上映,公司將及時向市場推出花木蘭電影盲盒系列。
圖片來源:深交所互動易
儘管搭上了盲盒概念,高樂股份的股價卻已連續兩個交易日收跌。截至6月11日發稿時間,高樂股份跌1.44%,報2.72元。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