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今日公佈的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225號)顯示,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緯鋰能”,300014.SZ)於今日對外披露《關於 2019 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公告》,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7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9股。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並要求億緯鋰能對如下事項作出説明:
億緯鋰能4月13日披露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劉金成、駱錦紅擬自5月6日起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不超過969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億緯鋰能應核查上述股東在本次轉增方案披露前5個交易日提出減持計劃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並詳細説明公司本次披露轉增方案是否存在配合上述股東減持的情況。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億緯鋰能説明公司所處行業是否存在對相關企業的最低股本要求,擴增股本是否能夠提升公司生産經營能力或行業地位;並結合前述説明、所處行業成長性、公司近三年業務情況及未來發展規劃、公司股本規模和股價情況、主要財務數據等詳細説明本次轉增股本的必要性、合理性,分析説明轉增比例是否與業績增長幅度相匹配。
除上述內容外,深交所還要求億緯鋰能説明籌劃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的具體過程,包括推出利潤分配方案的提議人、參與籌劃人、內部審議程式、保密情況等,並核實是否存在資訊泄漏;向深交所報送內幕資訊知情人及其近親屬在本次利潤分配方案披露前一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自查結果,並説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人員未來六個月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深交所要求億緯鋰能就上述問題作出書面説明,在4月22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廣東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億緯鋰能成立於2001年12月24日,註冊資本9.69億元,于2009年10月30在深交所掛牌,劉金成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第三大股東,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藏億緯控股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3.20億股,持股比例32.97%,劉金成持股2538.21萬股,持股比例2.62%。西藏億緯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2月20日,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駱錦紅為法定代表人、實控人,與劉金成各持50%比例股份。億緯鋰能2019年年報顯示,劉金成、駱錦紅為夫婦關係。
億緯鋰能于2020年4月20日發佈的《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公告》顯示,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公司2019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5.22億元。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取10%法定盈餘公積6626.13萬元後,加上上年結存未分配利潤15.05億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潤總額29.60億元;公司年末資本公積餘額33.76億元。擬定2019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如下: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總股本9.69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70元(含稅),合計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65億元(含稅),本次分配不送紅股,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後年度分配;同時,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每10股轉增9股,共計轉增8.72億股,轉增後公司總股本為18.41億股。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 225 號
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4 月 20 日,你公司對外披露《關於 2019 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公告》,擬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股利1.7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股轉增 9股。
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進一步核查並説明以下事項:
1.你公司 4 月 13 日披露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劉金成、駱錦紅擬自5月 6日起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不超過969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 1%。請核查上述股東在本次轉增方案披露前 5 個交易日提出減持計劃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並詳細説明公司本次披露轉增方案是否存在配合上述股東減持的情況。
2.請説明公司所處行業是否存在對相關企業的最低股本要求,擴增股本是否能夠提升公司生産經營能力或行業地位;並結合前述説明、所處行業成長性、公司近三年業務情況及未來發展規劃、公司股本規模和股價情況、主要財務數據等詳細説明本次轉增股本的必要性、合理性,分析説明轉增比例是否與業績增長幅度相匹配。
3.請説明籌劃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的具體過程,包括推出利潤分配方案的提議人、參與籌劃人、內部審議程式、保密情況等,並核實是否存在資訊泄漏。
4.請向我部報送內幕資訊知情人及其近親屬在本次利潤分配方案披露前一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自查結果,並説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人員未來六個月是否存在減持計劃,若是,請詳細披露。
5. 你公司認為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作出書面説明,在 4 月 22 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廣東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4 月 20 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