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對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鳴紙業”,000488.SZ)下發了問詢函(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0〕第24號),要求晨鳴紙業對其2019年年度報告中的資産負債率變化情況、計提信用減值損失情況、公司存貨等情況做詳細説明,並由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晨鳴紙業2019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內,公司本期計提信用減值損失10.34億元,上期發生額1.28億元,資産減值損失 1.21億元,是導致第四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凈利潤為負數的主要原因。其中,應收票據壞賬損失上期發生額149.44萬元,應收賬款壞賬損失本期1.73億元,上期2589.16萬元,其他應收款壞賬損失本期2.81億元,上期發生額1.13億元,本期債務重組減值損失5579.25萬元,融資租賃款壞賬損失本期5.24億元,上期發生額1269.87萬元。
深交所要求晨鳴紙業説明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主要計提壞賬損失的客戶或公司名稱、賬齡、計提原因等,並且要求晨鳴紙業説明公司融資租賃款項壞賬損失的計提原因、依據、主要計提的款項的形成原因、最新回款進展以及相關壞賬損失計提是否謹慎、充分。
此外,深交所還注意到報告期內晨鳴紙業資産負債率下降,流動負債餘額高出公司報告期末流動資産餘額77.46億元。報告期內,晨鳴紙業轉讓控股子公司海鳴礦業60%股權及債權,深交所要求晨鳴紙業説明截止目前上述債權轉讓款項和剩餘股權轉讓款項的收取情況。
公司在年初發佈《關於對外投資的公告》顯示,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對黃岡晨鳴漿紙有限公司進行增資10億元,並在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內通過增資對黃岡晨鳴的持股比例為100%,但實際公司將持有其95.74%股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4.26%股權,深交所要求晨鳴紙業對此進行説明。
除上述事項,深交所還要求晨鳴紙業補充説明公司主要業務開展及銷售情況和應收賬款情況;截止報告期末未辦妥産權證書的固定資産較去年新增項目的情況及展開董事會的情況。
以下為問詢函原文:
關於對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報問詢函
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0〕第 24 號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部在對你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年報”)事後審查中關注如下事項:
1. 截止報告期末,你公司資産負債率由期初的 75.43%降至73.11% ,你公司流動負債餘額為 5,269,876.89 萬元,高出你公司報告期末流動資産餘額 774,633.50 萬元,同時,你公司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和永續債餘額為 447,750.00 萬元、298,800.00 萬元,報告期內分別支付股利和利息 49,349.48 萬元、19,400.00 萬元。請你公司:
(1)結合優先股和永續債的性質、利率約定、利息支付安排等,説明你公司未對優先股和永續債計提應付利息是否符合相關會計準則,並推算説明在考慮優先股和永續債應付利息部分的情況下你公司最近三年的資産負債率變化情況;
(2)結合優先股發行時的回購條款以及你公司的貨幣資金、可變現資産、銀行授信額度情況和未來三年內到期的負債情況等,評説明你公司在未來回購優先股時預計對公司現金流産生的影響,你公司是否存在相應的償債風險,充分揭示你公司可能面臨的流動性風險以及擬採取的防範應對措施;
(3)結合你公司目前融資租賃等業務的開展情況和未來業務開展計劃,説明你公司擬採取的進一步降低公司資産負債率的具體措施以及你公司未來兩年目標實現的資産負債率;
(4)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2. 報告期內,你公司計提信用減值損失 103,386.79 萬元,包括應收賬款壞賬損失 17,340.18 萬元、其他應收款壞賬損失 28,086.82 萬元、融資租賃款壞賬損失52,380.54 萬元。請你公司:
(1)説明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主要計提壞賬損失的客戶或公司名稱、賬齡、計提原因、你公司的催收措施、該應收方資信狀況惡化的具體表現、預計無法收回的原因,該公司是否與你公司、你公司持股 5%以上股東、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關聯關係;
(2)結合你公司融資租賃業務款項的歷史實際壞賬率、平均回款週期、逾期情況以及其他公司對同類業務款項計提壞賬損失的比例等,説明你公司融資租賃款項壞賬損失的計提原因、依據、主要計提的款項的形成原因、最新回款進展以及相關壞賬損失計提是否謹慎、充分;
(3)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3. 報告期內,你公司存貨期末賬面餘額為 479,569.95 萬元,較期初減少 30.39%,其中原材料和庫存商品期末餘額分別為 197,219.72萬元、88,610.28 萬元,分別較期初減少 39.79%、47.58%,同時,你公司對原材料共計提 2,126.94 萬元減值準備、未對庫存商品等計提減值準備。請你公司:
(1)結合行業情況、存貨特點、你公司産銷政策及銷售情況的變化等,具體説明你公司庫存商品本期大幅減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説明你公司存貨減值準備的具體測算過程,包括但不限于減值跡象、參數選取過程、依據、減值損失確認方法、是否存在以前年度計提減值準備不充分的情形,並説明你公司當期未對庫存商品等計提減值準備的原因和合理性;
(3)説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存貨使用權利受限的情形;
(4)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4. 報告期內,你公司通過在産權交易所掛牌轉讓海鳴礦業 60%股權及債權,轉讓價款為194,867萬元,其中股權轉讓款42,100萬元、債權轉讓款 152,767 萬元,並與交易對方江蘇富達企業投資有限公司約定其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76,767 萬元債權款,同時,你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收到 22,100 萬元股權轉讓款。請你公司説明截止目前上述債權轉讓款項和剩餘股權轉讓款項的收取情況,並進一步説明本次股權和債權轉讓事項對你公司當期投資收益、凈利潤、現金流量的具體影響以及對相應科目的會計處理和準則依據,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5. 2019 年 1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關於對外投資的公告》顯示,你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對黃岡晨鳴漿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岡晨鳴”)進行增資 100,000.00 萬元,增資完成後,黃岡晨鳴註冊資本由人民幣1,350,000.00 萬元變更為人民幣 2,350,000.00 萬元,你公司將持有其95.74%股權,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開基金”)將持有其 4.26%股權,而你公司在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內通過增資對黃岡晨鳴的持股比例為 100%。請你公司説明上述持股比例披露差異的具體原因,結合你公司報告期內對黃岡晨鳴的實際增資進展情況以及你公司與國開基金的其他協議約定,説明你公司在 2019 年年報中對黃岡晨鳴投資收益的核算依據和會計處理的合理性,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6. 請你公司對以下資訊進行補充披露:
(1)補充説明你公司主要銷售客戶和主要供應商的名稱、主要交易內容、與你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長期合作協議,同時,説明你公司主要銷售客戶的應收賬款餘額、賬齡以及截至目前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
(2)以表格形式補充披露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餘額前五名的收賬款具體情況,包括單位名稱、期末餘額、佔應收賬款期末餘額比例、壞賬準備期末餘額,同時,説明相關交易發生的時間、原因、交易背景、你公司與欠款方的關聯關係情況,以及欠款方的履約能力和資金回收風險等;
(3)以表格形式補充披露按預付對象歸集的期末餘額前五名的預付款以及其他應收款項下往來款的具體情況,包括單位名稱、期末餘額、賬齡、佔預付款項餘額的比例,同時,補充説明相關交易發生的時間、原因、交易背景、你公司與預付方的關聯關係情況、是否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支付的必要性、違約責任約定、預計收回時間等;
(4)以表格形式補充披露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餘額前五名的其他應收款的具體情況,包括單位名稱、款項的性質、期末餘額、賬齡、佔其他應收款期末餘額合計數的比例、壞賬準備期末餘額,同時,説明相關交易發生的時間、原因、交易背景、你公司與欠款方的關聯關係情況,以及欠款方的履約能力和資金回收風險等。
7. 截止報告期末,你公司營業收入較去年增加151,967.79萬元,經營活動現金流入較去年增加 256,443.35 萬元,應收賬款較去年減少87,940.37 萬元,應收票據較去年減少 121,311.65 萬元,應收賬款融資下應收票據增加 44,291.59 萬元。請你公司:
(1)按照開票公司分類,説明應收賬款融資下應收票據前五大公司的名稱、金額、佔比、關聯關係、開票人的償付能力以及票據形成的背景、時間、到期日和截至目前的回收情況和未來回收計劃;
(2)結合報告期內業務開展情況、銷售模式的變化、收入確認政策和信用政策變化等因素,説明你公司應收票據餘額減少的具體原因,並結合營業收入、現金流和應收賬款變化情況,説明應收票據變動趨勢的合理性;
(3)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8. 説明你公司報告期末消耗性生物資産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類別、數量、單價、地點等,並具體説明消耗性生物資産在報告期內公允價值變動的依據和合理性,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9. 補充説明報告期內你公司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産的具體項目、具體轉固時點、轉固依據、會計處理依據,以及相應在建工程轉固後具體折舊計提的情況,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10. 補充説明你公司截止報告期末未辦妥産權證書的固定資産較去年新增項目的情況,説明自 2019 年初相關産權證書的辦理進展情況、預計完成辦理的情況、對你公司經營的具體影響、是否存在實質辦理障礙以及你公司擬採取的解決措施。
11. 報告期內,你公司 3 名獨立董事應參加公司董事會次數為 9次,4 名獨立董事應參加公司董事會次數為 5 次,而上述 7 名獨立董事僅赴現場出席董事會僅 1 次,其餘會議均以通訊方式參加。請詳細説明上述獨立董事現場出席董事會次數較少的原因,是否已按照《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第 3.5.6 條的規定,合理安排時間對你公司生産經營狀況、管理和內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設及執行情況、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等進行現場檢查,是否履行了勤勉盡責的義務。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涉及需披露的,請及時履行披露義務,並在 4 月 16 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4 月 8 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