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網站今日披露關於對周煒、王英、周成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周煒、王英、周成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衛寧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衛寧健康” 證券代碼“300253”)5%以上股份。2017年12月22日,三人持有的衛寧健康股份比例變動達到5%,在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警示函顯示,2011年8月18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間,周煒、王英、周成持有的衛寧健康股份比例變動為9.11%,其中,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和協議轉讓主動減持股份比例為5.95%;因衛寧健康實施股權激勵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授予、非公開發行股票被動稀釋股份比例為3.58%;主動增持股份比例為0.42%。
截至2017年12月22日,三人持有的衛寧健康股份比例變動達到5%。三人在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和協議轉讓主動減持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增持股份時進行了相關資訊披露,但在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其後,于2018年6月15日通過協議轉讓減持公司股份3.65%,三人直至2019年12月21日才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決定對周煒、王英、周成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衛寧健康2019年三季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周煒、王英夫婦;周成係周煒、王英夫婦之子,與周煒、王英為一致行動人。周煒持有衛寧健康股份數量為1.86億股,持股比例為11.47%,為衛寧健康第一大股東;王英持有衛寧健康股份數量為9105.55萬股,持股比例為5.60%,為衛寧健康第三大股東;周成持有衛寧健康股份數量為4850.00萬股,持股比例為2.98%,為衛寧健康第六大股東。
衛寧健康2019年三季報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第十四條第二款: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其擁有權益的股份佔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達到或者超過5%的,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第十四條第三款:前兩款規定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相關股份轉讓及過戶登記手續按照本辦法第四章及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辦理。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報告、公告以及其他相關義務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暫停或者停止收購等監管措施。在改正前,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不得對其持有或者實際支配的股份行使表決權。
以下為全文:
關於對周煒、王英、周成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周煒、王英、周成:
經查,你們作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衛寧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衛寧健康”)5%以上股份。2011年8月18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間,你們持有的衛寧健康股份比例變動為9.11%,其中,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和協議轉讓主動減持股份比例為5.95%;因衛寧健康實施股權激勵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授予、非公開發行股票被動稀釋股份比例為3.58%;主動增持股份比例為0.42%。截至2017年12月22日,你們持有的衛寧健康股份比例變動達到5%。你們在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和協議轉讓主動減持股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增持股份時進行了相關資訊披露,但在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其後,于2018年6月15日通過協議轉讓減持公司股份3.65%,你們直至2019年12月21日才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8號)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2020年3月6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