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深交所下發了關於對江蘇南大光電(300346,股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原因是信批違規,一則1.2億投資微電子資訊的信披拖了4年,看來是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2015年9月15日,南大光電披露公告擬使用超募資金通過購買及增資方式取得北京科華微電子(600360,股吧)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科華) 31.39%股權,合計投資1.23億元。11月24日,南大光電與北京科華原股東共同簽署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並在合同附件中與美國Meng Tech公司、杭州誠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就北京科華的經營業績承諾及補償進行了約定。但是南大光電公司未及時披露前述業績承諾及補償合同,也未在定期報告中專項披露有關業績承諾的履行情況,直至2019年6月26日才補充披露。
一如股市深似海,一則信批遲四年!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第 1.4 條、第2.1 條、第 7.7 條、第 11.11.1 條的相關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值得注意的是,南大光電曾因為此事件還被江蘇監管局下發了警示函。去年10月,中國證監會網站公佈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82號)顯示,江蘇證監局發現江蘇南大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大光電”,300346.SZ)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15年9月14日,南大光電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北京科華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議案》《關於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北京科華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議案》,決定分別以超募資金3000萬元、1272萬元受讓杭州誠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杭州嘉年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科華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科華”)10%、4.24%股權,同時以超募資金8000萬元對北京科華進行增資(共計超募資金1.23億元)。11月13日,南大光電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前述議案。2015年11月底,南大光電與北京科華各股東簽訂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但未及時披露,直至2019年6月26日才披露該合同。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南大光電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誠信檔案。南大光電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範運作意識,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資料顯示,南大光電是一家專業從事高純電子材料研發、生産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目前,公司形成MO源、電子特氣、ALD/CVD前驅體材料等業務板塊。1月21日南大光電發佈2019年度業績預告:去年預計盈利4,900萬元–5,600萬元,上年同期盈利5,124.23萬元,與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