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發了題為《航太通信45億驚天巨雷背後:深喉揭露C單業務造假》的相關報道,內容涉及上市公司航太通信(600677,SH)原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海派)業務造假等事項。
隨後航太通信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航太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質疑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針對質疑的具體問題逐項核查。
1月21日,航太通信發佈公告稱,經核實,智慧海派業績承諾方為了完成業績對賭,的確進行了有組織的業務造假……形成了一條龍造假鏈條。不僅如此,智慧海派還存在虛構業務、虛構研發合同、虛增收入等情形。2016~2018年,智慧海派通過“虛構業務”累計形成虛假收入69.02億元,虛假利潤25.74億元,並且在BS業務中存在虛增收入和利潤4.04億元。
航太通信還表示,公司不回避智慧海派出現的業務造假情形,敢於面對問題並承擔責任,十分感謝媒體對公司的監督。
流水線一條龍式業務造假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顯示,原智慧海派內部員工張明(化名)告訴記者,在智慧海派內部,造假被統一叫做“C單業務”,每個部門都會有一個人專門負責這塊內容,因為文檔需要歸檔,所以每次審計前大家都會把資料補齊。“這是一個流水線。”
“當時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是幹什麼的,領導讓補資料就補唄,2017年做得還比較少,2018年開始,幾乎就是每兩個星期都會有一批單子來,時間久了,大家心裏其實都知道,只是不説破而已,而且只要是懂行的人一看這些資料,就知道是漏洞百齣的。”張明補充道。
對此,航太通信在公告稱,根據公司以及公司聘請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核實,智慧海派業績承諾方的確為了完成業績對賭,進行了有組織的業務造假……形成了一條龍造假鏈條。
航太通信表示,以報道中提及的“C單業務”為例,智慧海派對銷售訂單、BOM表系統創建、供應商報價提供及系統維護、銷售訂單釋放下達、採購 PO下達審核、送貨單提供、原材料入庫檢驗出庫、生産工單建立釋放、工單領料、半成品成品入庫報工、産品出貨及系統銷貨、産成品出庫出貨、開票收款等等均製作了詳細的流程,並對流程、關聯單據、單據存儲方式、責任人、注意事項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形成了一條龍造假鏈條。
在核查的過程中,工作組先後對智慧海派約100多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了訪談並收集了部分財務舞弊證據。以報道中提及的“C單業務”為例,其業務特點如下:由深圳基地中央運營部或計劃部提前將虛假資訊錄入系統,隨後下達指令至各個基地負責人,負責人再安排基層人員在採購、設計、生産、倉儲、銷售、物流、核算、開票、資金等各個關鍵環節配合造假;採購入庫時憑證後附的供應商送貨單模板及列式要素基本一致;生産環節收據的邏輯關係與真實業務不同;未發生真實物料出入庫的情況,單據中的簽字非經手人本人簽字,或經手人在相關單據上簽字但未見實物;出口銷售報關單/發票的規格與賬務處理的規格不同;銷售貨物出廠區未見放行條,銷售貨物無真實物流發生且無真實物流結算;存在修改或刪除後臺數據的情況;發生頻率較低、但單次採購或銷售量大;鎖定部分參與聯合造假無實物業務的上下游客戶等。
累計形成虛假利潤超20億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顯示,以2016年出現的第一大客戶紅派科技為例,其出現的首年就為智慧海派貢獻了高達10.99億元的銷售收入,佔當期銷售總額的16%。
航太通信在公告中稱,根據核查,智慧海派的確存在通過特定的業務流程虛構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通過虛構研發合同,虛增研發收入等情形。
其中,智慧海派通過虛構業務的方式,在2016~2018年累計形成虛假收入69.02億元,虛假利潤25.74億元。另外,智慧海派通過出口虛增BS業務收入利潤以及通過虛增業務獲得出口退稅,在2016~2018年虛增收入和利潤4.04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據航太通信財務報表,智慧海派2016~2018年凈利潤分別為3.29億元、3.56億元和4.03億元,分別佔公司合併報表凈利潤的133.51%、142.95%和106.17%。經計算,智慧海派3年間的凈利潤合計為10.88億元,而上文則提及虛假利潤高達25.74億元。
航太通信曾公告稱,一旦公司對以前年度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很可能面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目前航太通信暫時未對以前年度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航太通信表示,虛構業務包括虛構購銷及研發兩種:第一,虛構購銷業務(簡稱C單業務,即純虛構業務):通過借用他人公司等方式,虛構採購與銷售業務,並在MES系統中錄入虛假生産資訊,2016~2018年虛構收入65.74億元,形成虛假利潤22.46億元;第二,虛構研發業務,即通過虛構研發項目,簽訂虛假研發合同,2016~2018年共形成虛假收入和利潤3.28億元。
航太通信稱,對於上述虛構業務的資金流轉,尚待經偵、稽查核實確認,從目前掌握情況看,智慧海派原法定代表人鄒永杭等人通過智慧海派單位賬戶將資金支付給“所謂的供應商”,由供應商將資金支付給鄒永杭控制的個人卡或者控制的公司,再將部分資金轉移回智慧海派賬戶,剩餘資金截留在鄒永杭等人控制的個人卡或者控制的公司。
對於虛增收入利潤業務,航太通信稱,智慧海派通過出口虛增BS業務收入利潤以及通過虛增業務獲得出口退稅。
在BS業務中,智慧海派銷往香港的産品銷售價格明顯高於同種或同類産品市場價格,在銷售過程中通過加價賣出給受智慧海派業績承諾方控制的公司,此類業務在2016~2018年虛增收入和利潤4.04億元。智慧海派2018年通過虛假業務獲得出口退稅款,按稅務機關要求應予以退還,減少2018年利潤3.35億元。
上下游客戶或主動配合造假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中,記者通過對上下游客戶有關情況進行調查,發現智慧海派上下游客戶中:江西紅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海航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午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藍博興通訊有限公司、深圳市鼎立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聖寶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盈聚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與智慧海派方面存在關聯關係。
航太通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對此非常關注,2017年4月,公司專門聘請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對智慧海派的關聯法人和自然人進行核查,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關於智慧海派關聯關係核查之法律意見書》。
根據該法律意見書,智慧海派與報道中提及的江西紅派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海航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午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藍博興通訊有限公司、深圳市鼎立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聖寶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盈聚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所規定的關於認定關聯關係的情形。
航太通信表示,從目前核查情況看,智慧海派業績承諾方對涉及業務造假的上述上下游客戶受智慧海派業績承諾方重大影響,或是主動配合,或是智慧海派業績承諾方進行了刻意的籌劃安排,以回避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所規定的關於認定關聯關係的情形,通過其統一授意和安排,配合上述提及的有組織的造假,以完成對賭業績承諾的完成。
最後,航太通信表示,截至目前,公安部門對鄒永杭等涉嫌合同詐騙的有關偵查工作尚在進行中,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的有關稽查工作也在進行之中,上述核查結果僅為公司及公司聘請的仲介機構,基於目前公司所掌握的情況和仲介機構按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的審計程式以及常規的核查手段,其中手段、方法與監管部門存在差異,由此公安和監管部門最終認定的智慧海派財務數據可能與公司核查的數據存在差異。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