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生態環境部令第10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與此同時,全國405家與生態環境部聯網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氯化氫5項污染物日均值,以及焚燒爐爐膛溫度曲線也向社會全面公開。
為了保障《管理規定》落地見效,實現精準監管和高效執法,生態環境部建立了對垃圾焚燒廠自動監測數據的電子督辦制度,提醒垃圾焚燒廠及時排除故障和數據異常情況,同時要求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根據電子督辦資訊,嚴密監控垃圾焚燒廠污染物排放和數據標記情況,及時開展現場檢查,依法嚴肅查處虛假標記和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數據的“真、準、全”。目前,全國絕大部分垃圾焚燒廠均能認真執行《管理規定》,加強環境管理,保障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近日,按照生態環境部要求,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對台州旺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虛假標記行為。該行為違反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生態環境部令第10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一款 “垃圾焚燒廠應當按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標記規則(以下簡稱標記規則),及時在自動監控系統企業端,如實標記每台焚燒爐工況和自動監測異常情況”的規定。
這是垃圾焚燒行業監管新政實施後的首例“未按標記規則虛假標記”的違法案例。
對此,台州市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和《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台州旺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擬處罰款。
資料顯示,台州旺能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垃圾焚燒發電,原名台州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台州旺能),為A股上市公司旺能環境(002034,股吧)子公司。2019年,旺能環境向台州旺能進行增資,增資金額為1.5億元人民幣,增資之後台州旺能的註冊資本變為2.5億元。
旺能環境財報顯示,目前台州旺能仍有價值4820萬元土地産權證書仍未辦理完成。
旺能環境主營業務為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置以及相關環境産業的投資、建設及運營。公司産品主要有:電力和蒸汽等;提供的勞務主要有:城市生活垃圾焚燒服務。公司2014至2019年,連續五年被評為中國固廢行業十大影響力企業。
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為單建明。
截至2020年1月15日,單建明及其一致行動人美欣達集團、鮑鳳嬌共持有旺能環境54.06%股份,質押36.03%股份,佔其持有股份的66.65%。
單建明及其一致行動人未來半年內沒有到期的質押股份;未來一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數量累計為12,346萬股,佔其合計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為54.27%,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9.34%,對應融資餘額為77,600萬元。
1993年,單建明用下海經商的錢買了4台二手拉絨機,創辦了湖州絨布廠,而後來的美欣達集團也是從這走來。美欣達集團從成立之初的一家小型絨布廠,不斷轉型升級、開拓創新,已成長為以環保固廢産業為主體,金融投資、時尚休閒産業為兩翼的的科技型、集約型、品牌型大型民營企業集團。截至2019年,集團下屬核心層一級子公司16家(其中上市公司1家,旺能環境股票代碼:002034),二級子公司176家;緊密層投資參股企業3家,形成網路化的集團公司組織結構體系。其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8家,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1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1家。
(責任編輯:趙金博)